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基本信息公示(双有企业)
日期:2026-03-27 14:33来源:综合科(科监科)
企业名称: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厂
法人代表:伍道海
企业所在地址:兴山县峡口镇泗湘溪村李家沟垃圾焚烧发电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无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二氧化硫(50mg/Nm3,26.149t/a),颗粒物(10mg/Nm3,5.23t/a),氮氧化物(150mg/Nm3,78.446t/a),氯化氢(10mg/Nm3),一氧化碳(50mg/Nm3)等。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布袋除尘器更换产生的废布袋(沾染飞灰),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旧滤膜组件,废蓄电池,实验室废物。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置。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严格按规范要求正常运行环保设备,根据相关管控要求,合理调整生产负荷,确保污染物排放指标正常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