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大练兵 |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稽查“三步走” 扎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建设年”主题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省环境执法监督局的安排部署,2021年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三步走”,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从严从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事前自查自纠梳理问题。印发了《2021年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2个执法稽查组,从稽查内容、组织分工、工作安排等方面对执法稽查工作进行了细化部署。要求被稽查单位5月至6月结合地方实际,紧扣稽查内容,对辖区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等工作逐项自查梳理,拟定问题清单,提前自检规范。
事中把脉问诊查找问题。2021年7月19日至7月25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交叉稽查”的方式,由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市级执法尖兵和法律顾问组成的稽查组分别对枝江、远安、秭归、宜都四个县市分局开展了生态环境执法稽查。
稽查人员采取座谈问询、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 2020 年以及2021 年上半年生态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污染源“一厂一档”建立及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建设、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况、对群众投诉举报或上级督办交办等渠道获取发现的环境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稽查。并结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全市开展的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对被稽查单位“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趋利性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涉企突出问题开展检查。稽查组共查阅资料310余份、形成稽查记录4份、发现问题25个。
对于稽查发现的问题,稽查人员坚持不遮掩、不护短,帮助被稽查单位“把脉问诊”,推动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制度化、规范化。
事后对症下药整改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县市分局存在执法档案不规范、日常监管工作不扎实、行政处罚不规范、执法工作力度不够、信访投诉调处不规范、重复执法等问题,稽查组梳理形成了《稽查意见书》,提出限期整改措施,要求被稽查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整顿执法作风,改进执法方式,严密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确保“规范建设年”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刘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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