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宜昌市环境统计公报
一、废水
2024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23866.4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6692.54万吨,约占总量的28.04%,生活废水17105.10万吨,约占总量的71.67%,集中式处理设施废水68.77万吨,约占总量的0.29%。
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1481.87吨,其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728.71吨,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9737.16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6.00吨。
全市氨氮排放总量为1819.44吨,其中工业源氨氮排放量为162.81吨,生活源氨氮排放量为1656.23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氨氮排放量为0.40吨。
全市总氮排放总量为3983.30吨,其中工业源总氮排放量为489.60吨,生活源总氮排放量为3487.58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总氮排放量为6.12吨。
全市总磷排放总量为280.08吨,其中工业源总磷排放量为9.47吨,生活源总磷排放量为270.49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总磷排放量为0.12吨。
二、废气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8820.75吨,其中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404.44吨,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415.61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70吨。
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1407.76吨,其中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0776.94吨,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61.81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1.63吨,移动源氮氧化物10037.38吨。
全市颗粒物排放量为8830.63吨,其中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为5877.69吨,生活源烟粉尘排放量为2853.95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颗粒物排放量为0.89吨,移动源颗粒物排放量98.10吨。
三、工业固体废物
2024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013.57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585.19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48.30万吨;处置量为351.50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2.00吨;贮存量为227.1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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