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宜昌市环境统计公报
一、废水
2023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25188.56万吨,其中工业废水5959.01万吨,约占总量的23.66%,生活废水19169.99万吨,约占总量的76.10%,集中式处理设施废水59.56万吨,约占总量的0.24%。
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30603.75吨,其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580.27吨,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9009.17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31吨。
全市氨氮排放总量为2686.68吨,其中工业源氨氮排放量为147.03吨,生活源氨氮排放量为2539.19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氨氮排放量为0.46吨。
全市总氮排放总量为5091.57吨,其中工业源总氮排放量为455.81吨,生活源总氮排放量为4630.7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总氮排放量为5.06吨。
全市总磷排放总量为410.49吨,其中工业源总磷排放量为9.49吨,生活源总磷排放量为400.89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总磷排放量为0.11吨。
二、废气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8928.99吨,其中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438.21吨,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490.11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67吨。
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2984.48吨,其中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1211.38吨,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71.21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0.82吨,移动源氮氧化物11161.07吨。
全市颗粒物排放量为9145.62吨,其中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为6023.96吨,生活源烟粉尘排放量为3002.31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颗粒物排放量为0.91吨,移动源颗粒物排放量118.44吨。
三、工业固体废物
2023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873.17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430.70万吨,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56.11万吨,处置量为357.79万吨,处置往年贮存量0.04吨,贮存量为240.8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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