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9年宜昌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
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为基准,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北省依法组织对2016—2019年污染源统计初步数据进行了更新,依据《生态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生态环境统计管理报表制度》,现将更新后的宜昌市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
一、污染源统计
(一)统计范围
污染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简称集中式)、移动源。各类污染源的调查范围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范围有所不同。
工业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行业代码为06—45的40个大类行业以及行业代码为4610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
农业源包括畜禽养殖业中的大型畜禽养殖场(生猪设计年出栏量≥5000头、奶牛设计年存栏量≥500头、肉牛设计年出栏量≥1000头、蛋鸡年设计存栏量≥15万羽、肉鸡年设计出栏量≥30万羽)。
生活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第三产业以及城镇居民生活源;此外,生活源废气污染物排放包括农村生活源。
集中式包括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单位。
移动源包括机动车污染源(机动车核算排放量未拆分到市级,所以移动源不计入总排放量)。
(二)废水污染物
2016—2019年,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从2016年开始到2018年逐年上升,2019年下降。其中,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呈下降趋势,2019年分别为2373.50、0、2.13吨;生活源化学需氧量2019年为19057.18吨。
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从2016年开始到2018年逐年上升,2019年下降。其中,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氨氮2019年分别为85.87、0、1634.17吨。
废水中总氮排放量除2018年较高外,其他几年呈下降趋势,2019年总氮排放量3734.27吨。其中,工业源、农业源总氮排放量均逐年下降,2019年分别为515.01、0吨;生活源2018年总氮排放量最高,2019年为3214.67吨。
废水中总磷排放量逐年下降,由2016年321.76吨,下降为2019年211.30吨。其中,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2019年分别为26.10、0、185.19吨。
废水中重金属(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合计,下同)2019年为186.40千克。其中,工业源、集中式重金属排放量2019年分别为186.10、0.30千克。
工业源废水中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排放量下降,由2016年23.11吨、425.50千克、235.10千克,下降为2019年13.20吨、250.22千克、97.43千克。
(三)废气污染物
2016—2019年,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由2016年28541.41吨,下降为2019年18468.04吨,下降35.29%。其中,工业源、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均下降,2019年分别为16792.58、1675.22吨。
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由2016年25729.66吨,下降为2019年19228.64吨,下降25.27%。其中,工业源、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均下降,2019年分别为18017.59、1206.29吨。
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呈下降趋势,由2016年41860.46吨,下降为2019年37377.33吨,下降10.71%。其中,工业源、生活源、颗粒物排放量2019年分别为30521.81、6854.83吨。
(四)工业固体废物
2016—2019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处置量均下降,2016年分别为2560.76、1338.91万吨,2019年分别为2457.90、853.86万吨,下降4.02%、36.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总体上升,2016年为1087.26万吨,2019年1506.63万吨,上升38.57%。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处置量均上升,由2016年37266.97、33630.32吨,上升为2019年49977.65、46995.13吨,分别上升34.11%、39.74%。
表1 2016—2019年宜昌市环境统计主要指标



二、污染防治投资及环保能力建设情况
(一)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情况
工业污染治理投资保持高位。2016、2017、2018、2019年分别达到21355.58、25909.20、18595.00、8309.00万元。
表2 2016—2019年宜昌市重点调查对象中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情况

2016—2019年,环保能力建设资金使用总额2016年至2019年分别为7166.94、21752.03、59012.87、14025.39万元。
(二)环保能力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表3 2016—2019年宜昌市环保能力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全市包括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局)

三、生态环境管理(依据系统里的数据填写)

注:公报中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示系统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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