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身打造宜昌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运行平台体系省级试点(试行)“3+1”范式

日期:2023-02-10 10:10来源:土壤生态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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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8日,宜昌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3+1”范式座谈会召开,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杜高胜主持会议。

  本次试点工作紧密结合宜昌实际和需要,严格按照《宜昌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经遴选评审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同意备案,最终确定宜昌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宜昌七朵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宜昌碧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家企业为宜昌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省级试点单位。

  同时,根据三峡云环境科技(湖北)有限公司参与宜昌“无废城市”建设的合作意向,且与3家试点单位一致协商意见,经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同意,由三峡云环境科技(湖北)有限公司牵头,会同3家试点单位,量身打造“统一管理、规范运行、应收尽收、末端兜底、市场有序”的宜昌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3+1”运行管理范式。

  会上,宜昌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宜昌七朵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宜昌碧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家省级试点入选单位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近年来参与市级试点收集工作情况,汇报了积极参与省级试点工作计划和建议,并对生态环境部门组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运行平台表示支持,希望通过统一规范的运行平台,规范收集经营活动,营造有序市场体系,共同做好省级试点工作。

  三峡云环境科技(湖北)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关注和投身宜昌市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支持宜昌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省级试点工作,积极参与构建宜昌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运行平台,并主动对接3家省级试点单位,已初步达成合作协议,全力打造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3+1”范式,服务好宜昌市小微企业。

  受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杰委托,杜高胜在会上强调,要强化站位意识。打造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3+1”范式,是宜昌建设国家级“无废城市”中“无废细胞”的重要工程之一。要深刻理解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关键作用,认真落实省厅赋予宜昌试点任务要求和市政府交办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工作事项,把认识统一到省厅和市政府要求上来。要扎实推进平台体系建设。要结合宜昌实际,尽快启动平台建设,让其真正起到发挥好全市小微企业和收集试点单位的枢纽作用。要压实压细各方责任。要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管机制和试点企业内部考核机制,建立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与试点企业之间良好的沟通渠道,确保为试点企业做好监督、指导和服务。要大胆探索宜昌“3+1”试点范式。要敢于创新,敢于尝试,不断总结和纠正不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宜昌建设国家级“无废城市”作岀新的贡献。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伍家岗区分局、夷陵区分局以及局土壤科、水土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