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积极争取中央大气专项资金实现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双赢
近日,我市收到省财政厅下达的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专项资金8093万元占全省资金总额的15.9%,本批中央资金将支持18个工业污染深度治理项目,据测算,项目建成后可年减排VOCs约57.3吨、SO2约721.5吨、氮氧化物约914.4吨、颗粒物约91.1吨。
此外,本批中央资金还支持了我市1个能力建设项目——宜昌市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重点用车企业以及在用车辆排放达标监管,显著提升我市移动源污染监测监管能力。
2020年以来,我市持续加大涉气企业深度治理项目谋划推进力度,市生态环境局多次邀请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来宜,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为企业申报中央大气专项资金项目提供技术帮扶,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截至目前,我市累计争取中央大气专项资金约2.7亿元,先后有55个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项目得到中央资金支持约2.45亿元,带动全市企业投入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项目资金至少3亿元。
谋划实施中央大气专项资金项目,既帮助企业减轻污染治理投入资金压力,显著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又为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实现了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双赢的局面。2022年,我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2%,在全省排名由位次靠后跃升至全省第六。相较2019年,我市优良天数比例提升16.4个百分点,PM2.5累计下降26.9%,环境空气质量稳步向好。
下一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将统筹推进中央大气专项资金项目谋化和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工作,重点围绕宜昌市“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三级项目清单,组织重点涉气企业积极申报中央大气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大气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污染物减排力度,从根本上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徐永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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