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宜昌市七届三次会议第196号提案的答复
吴姗姗、云晶晶、田海俊、杜应莲、郑宋平、刘璇、刘万、陈金良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区餐饮油烟源头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选址的规划与布局的建议
2023年9月,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城管、机关事务中心等四部门印发了《宜昌市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市直相关部门联合对群众投诉强烈的华翔商业中心、三峡大学SOGO夜市、黄河路口美食街等地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开展整治工作,督促经营业主安装专用烟道、油烟净化设施,取得一定成效。西陵区率先建立了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机制,制作餐饮项目“双告知”清单,对企业核发经营许可中含餐饮的项目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对选址不当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劝导引导。但由于餐饮行业准入不严,在未建设专用烟道的建筑物开办餐饮仍然普遍存在。下一步,一是编制《宜昌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全景图》,对中心城区商业布局以及餐饮、住宿业态进行合理布局,推动完善商业餐饮配套设施。二是在规划、建设、验收等环节,将新建住宅小区、商业建筑配套设立一定比例的专用烟道作为重要的审查内容之一,加强餐饮油烟选址的源头管理。
二、关于完善政策法规支撑的建议
今年6月,市城管执法支队完成机构改革,根据市委编委印发的《关于调整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原集中由各城管执法大队行使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行政处罚职责划归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7月9日,我局组织城区分局、法规科、综合执法支队召开餐饮油烟管理工作务虚会,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形成的经验做法等进行交流,提出意见建议。下一步,一是出台《宜昌市餐饮业负面准入清单》,加强餐饮准入监管。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城管等相关单位将证件核发、监管执法等情况及时共享,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是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的通知》,在推进工作中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适时修订《宜昌市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职责、明确要求。
三、关于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议
我市已建立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场监管、城管、住房与城市更新等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对油烟扰民的餐饮店,主要是督促其限期整改或引导其迁址经营,由于绝大多数餐饮店烟道设置不规范,无法出具检测报告,执法缺乏依据,执法难度较大。我市曾对城区重点区域内近90家餐饮单位实行油烟在线,但后来资金得不到保障,该项目已暂停。下一步,一是分类施策对已开设了餐饮的老旧小区、街区,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推进专用烟道改造,对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探索安装无烟道油烟净化设施或由当地政府引导企业(经营户)逐步退出或迁址。二是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三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推进油烟在线监控。
四、关于营造同防共治氛围的建议
我局在“绿色生活讲堂”“一周环境播报”等栏目中及时宣传环保政策,曝光典型案例,在信访调处等工作中,向业主宣传相关政策要求,引导业主合理选址、规范经营。下一步,一是生态环境部门在全市推广西陵区“双告知”的做法,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在日常监管、信访调处等工作中积极向店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应用目标考核、评优评先等激励政策,引导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食堂打造一批油烟治理标杆。三是
文化旅游部门制定示范街区创建标准,明确餐饮油烟治理要求,结合本地特色餐饮、小吃,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着力打造“无烟”特色饮食街区。四是商务部门指导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积极宣传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推广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先进技术和方法,规范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行为,将餐饮油烟治理情况纳入评优评奖体系。
感谢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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