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规定,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件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今年,我局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4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2件;省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1件。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14件;政协委员提案28件,其中主办4件,会办24件。按照《关于市政府系统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要求,现将我局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载体,是政府民主执政的重要手段。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抓落实。为做好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收到建议提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提出明确的办理要求、落实措施、时间要求。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统筹、各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格局。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和提案,坚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督办,参与办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程序规范,确保质量
为了不断提高办件质量,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建议提案办理程序。一是局办公室收到建议提案后,迅速制定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办理科室(单位),规定办理时间。各承办科室(单位)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能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列出工作计划,分步解决。二是各承办科室(单位)拟定书面答复意见后,局办公室统一复核、修改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按照统一格式制文后在系统内提交回复意见。三是通过电话、座谈、走访等形式与代表委员们逐一见面,进行耐心、细致、热情的答复讲解,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们的意见和想法,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得到了各位代表、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实现三个100%。
三、深入调查,讲究实效
为了将提案建议的办理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我局对建议提案中的各种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梳理,组织专人深入调研,使建议提案的办理更加科学合理。如在办理125号政协提案时,我局根据实际,创新创建奖励机制,研究制定了《宜昌市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奖励办法》,兑现资金400余万元,积极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创建步伐。在提案办理的基础上,取得了一系列优异成绩。宜昌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圆满通过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的考核验收;远安县和秭归县成功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成功申报我市首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在办理192号人大建议时,注重统筹协调,部门联动,与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部门紧密沟通,通过有机肥替代化肥、安装频振式杀虫灯、大力推广生物农药、强化水源地水土保持功能等方式,减轻了环境污染。在办理183号政协提案时,作为牵头部门,注重同委员及会办部门的沟通,多次上门认真听取委员意见和想法,及时反馈相关会办部门。针对委员提出的具体建议,我局出台了《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组织质安站专家和委员当面会谈,有针对性的形成了落实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跟踪办理工作,增强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实际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回应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整改、不断完善,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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