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宜昌市六届四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
林新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NGO民间环保平台建设,推动长江大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共抓长江大保护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有关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宜昌实践,建立健全共抓长江大保护长效工作机制,深化全方位协商合作,突出在“共商、共管、共治、共建、共享、共赢”上做文章,力争在全国率先成为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典范。
一、建立全流域协同联防联控机制
2019年,宜昌市委市政府印发《长江宜昌段共抓大保护实施意见》,明确了构建长江大保护综合信息平台、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长江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推动生态公民建设向长江流域延伸等几项创新工作,共计24项具体任务。同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建立了共抓长江大保护工作机制。2020年3月,宜昌市印发《长江宜昌段共抓大保护联动执法实施办法(试行)》,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整合长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建立信息联通、力量联合、监管联动的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共同发现问题、共同查处问题、共同治理问题”的共抓长江大保护联合执法协作工作格局。2020年5月印发《长江宜昌段生态公民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推动生态公民建设向长江流域延伸,向船舶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市民游客等宣传普及生态公民行为准则和长江大保护相关知识。
市水利和湖泊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以县域为单元完成长江宜昌段河道划界任务,并录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沿线县市区依据岸线划界成果设置了界碑界桩和公示牌,明确河道管护范围,并公布每段河流的河长和相关责任单位,实现监督管理全覆盖。
我市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积极培育发展生态环保组织。在登记过程中取消筹备审批和验资环节,为申请人提供热情周到耐心的指导和服务,支持环保公益类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市本级近年来登记注册了宜昌市环境科学学会、宜昌市大老岭生态保护协会、宜昌市稻草圈圈生态环保公益中心、宜昌市植物保护协会等生态环保类社会组织。我市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优先培育孵化生态环保类社会组织。为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园争取了3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公益园开展孵化培育工作,优先培育孵化生态环保类社会组织。
宜昌市志愿服务联合会还制定了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类奖励及权益保障实施方案, 建立挂牌服务、认定登记、年度考核等一系列制度,通过“一人一台账、一户一张卡、一年一考核”的工作机制,使活动策划科学化、信息记录全面化、服务内容精准化,同时加大嘉许回馈力度,对表现突出的生态环保志愿者给予政策优待及奖励,不断激励全体市民自觉加入到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队伍中。
二、推动全流域、全过程的江岸清理常态化
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于2018年发布“守护江河,志愿先行”万名志愿者集中行动方案,将宜昌境内长江流域全部分段划分到各地各单位,实施责任段长制并通过媒体公示。各县市区志愿服务联合会根据宜昌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的要求,将段长负责制深入细化到街办、社区以及每个点位所对应的志愿者,明确岗位职责并制定相应的激励考核措施,推动保护母亲河志愿服务活动规范高效。指导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开展各类保护江河志愿服务行动,如清理长江沿线垃圾、清漂垃圾、美化母亲河周边环境等活动,力争推出一批如三峡蚁工、河小青等优秀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组织。截至目前,我市发动13个县市区团委、高新区团工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和宜昌市志愿者协会成立了16支“河小青”志愿服务队,累计招募和参与的“河小青”志愿者达1500余人。各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宣讲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市民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突出长江流域生态大保护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NGO民间环保力量,推动长江大保护,我市以全面推进河湖长制为契机,在设立“官方河长”的同时,逐步探索建立了“企业河长”、“民间河长”、“家庭河长”。联合“三峡蚁工”、“ 河小青”等NGO组织,通过“生态小公民”主题实践、河湖长制“六进”活动,推进城乡垃圾分类试点、推广使用无磷洗涤用品等主题活动。同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随手拍、随手捡、随手护”等“微行动”,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成为生态文明理念的践行者和推广者,并及时收集市民的意见与建议,在全市营造保护长江的浓厚氛围。针对破坏江岸生态环境的行为,我市相继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清流行动”、“示范建设行动”等专项行动,大力推进长江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清理核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187个。同时,还成立专业化巡查保洁队员,并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定期对岸边的垃圾进行清理,推动江岸清理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改善长江岸线面貌和生态环境。
三、建设以学护岸的平台机制
市教育局结合生态环境建设,在地方课程中融入环保教育内容,编印《长在宜昌》地方教材、《生态小公民》等系列读本,采用大量鲜活案例,供师生使用学习。深入推进“生态小公民”主题教育,开展绿色生态学校创建活动,发布《宜昌市“生态小公民”教育2019年度报告》,指导各地各学校深入推进相关工作。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学校创建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助力宜昌全国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城市创建。5月29日,湖北省关工委系统“生态小公民”教育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宜昌举行,中国关工委主任顾秀莲出席会议,对宜昌“生态小公民”教育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市教育局还将继续深入生态小公民教育,加强生态环保教育,积极引导中小学生成为生态文明理念的践行者、推广者,同时将长江河道清理与学习垃圾分类要点相结合,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我市还将生态环保典型纳入“宜昌楷模”、“宜昌好人”评选类别,积极选树培育生态环保典型,努力形成“人人学习环保先进,人人争做环保卫士”的浓厚氛围。2018年以来,先后选树宜都市环卫垃圾清运工人张林、猇亭区市政环卫处环卫科科长李传兵、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职工向先华、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退休干部黄大钱、远安县民间河长曹敦新等一批生态典型为“宜昌楷模”。推荐清江河上的“环保志愿者”梁智博、“三峡蚁工”发起人李年邦、岸电治污推动者荣延海、黄柏河清漂人毕家培4名环保典型人物为“荆楚楷模”,李年邦同时荣登“中国好人榜”、荣获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生态小公民刘沅鹭入选“全国最美中学生”,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群众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积极争做生态公民,授予李年邦等20人宜昌市“生态公民之星”称号,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当好生态“护旗手”,为绿色宜昌、文明宜昌做出积极贡献。举办“聚焦生态环保 助力转型发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文化节,各级各单位志愿服务队和部分公益社会团体近千人参加生态环保现场活动,并同步在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开展活动。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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