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宜昌市委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31号提案被列为2020年市政协重点提案,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领办。办理单位围绕提案办理,同步推进相关重点工作,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提案办理基础
1.开展提案办理会商。6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辉庆主持召开提案办理会商会议,邀请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畜牧兽医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点军区分局相关负责人以及提案人代表参会。各单位分别汇报了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提案人对31号提案内容进行了说明,并对提案办理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
2.制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2020年6月,拟定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宜昌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职责,确定组织领导,理清办理思路,细化工作重点,敲定时间安排。
3.开展调查研究。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前往宜都、枝江、长阳、五峰、远安、夷陵区等县市区开展现场调研,综合考虑村庄自然条件、污水产排状况、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多方面因素,了解污水治理需求,并根据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2020年7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畜牧兽医中心,前往长阳县开展现场调研,重点考察了长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畜禽粪污治理现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等方面,充分了解长阳县农村环境整治需求,对农村污水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进行指导。
4.召开工作推进座谈会。6月16日,宜昌市环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座谈会,邀请市直相关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并交流发言。市环委会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辉庆主持会议并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紧盯目标,担起责任;认清形势,对标对表,统筹规划,抓好落实;提振信心,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5.开展考察交流。9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承办科室会同提案人代表和会办单位前往点军区,针对提案中提出的畜禽养殖污染处理不到位、农家乐餐饮废水随意排放、农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开展办理成效现场考察交流。从考察现场来看,点军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建、管、运”规范有序,农家乐餐饮废水排放得到有效收集治理,畜禽养殖企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同时,主办单位将提案答复征求意见稿分别向提案人代表和汇报单位征求了意见。
(二)同步推进重点工作
1.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一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到年末主要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带动绿色防控面积450万亩。二是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对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和今年“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组织每月一调度、每季一对账,抓好畜禽粪污治理工作推进。结合示范乡镇(村)生态养殖项目建设,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时序和具体措施,制定每月推进计划方案并实行月调度。2020年计划新建生猪生态养殖示范乡镇4个、示范村7个,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完成畜禽规模养殖场“一场一策”治理任务88个。同时,针对畜禽养殖污染举报投诉信访件,组织开展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搞好跟踪治理和情况反馈。三是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示范推广稻田综合种养模式。建设50个池塘零排放圈养桶,开展宜东平原湖区池塘养殖和清江库区工厂化流水养殖尾水治理试验示范。
2.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顶层设计。一是按照中央农办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具体负责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0年6月,制订并以市美丽乡村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宜昌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宜美办发〔2020〕3号),明确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二是组织专项规划编制,确定示范项目。今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工作,建立了现状基础台账。10个县市区编制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工作,计划于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2个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和1个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项目,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2020年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5046万元,年内计划在全市100个村开展以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二是推进农村改厕工作,一类县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二类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三是在做好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和管网建设省级工作验收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庄主动与邻近城镇污水处理厂对接,协调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指导各地建立纳入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的村庄台账。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化模式逐步形成。
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途径,以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方向,全市针对不同类型确立了7大建管运行典型模式,分别是:规模化能源化利用模式、专业肥料化利用模式、集中收集处理模式、场床一体化模式、异位生物发酵床模式、污水达标排放模式、小型沼气工程及沼渣沼液就近就地肥料化还田利用模式等,通过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畜禽粪污处理模式,实现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稳步推进。
2019年,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示范、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活动,建成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800多个。推进绿色清洁种养,推广“畜、沼、果、菜、茶”种植面积201万亩,大宗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32%,化肥、化学农药同比减少4%、4.6%,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3.1%、还田率68.6%。创建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县5个。夷陵区成为第一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夷陵区杨家榜村推动农田污染治理与绿色食品生产相统一,在全省首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分类达人”王代福自建环保站和湿垃圾酵素处理厂,生产出的酵素用于种植生态蔬菜和大米,成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的典范。
(三)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全部完成。
宜昌市(不含县城)共有82个乡镇,其中22个乡镇在2017年前已建污水处理厂,7个乡镇生活污水接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2个乡镇位于宜昌主城区范围内(辖区污水就近接入附近城区污水处理厂)。2017年全市启动剩余51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19920.34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115747.8万元。目前,全市51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试运行,累计完成主管网684.14公里,接户150631户,全面完成既定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有条件的地方将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尽量向村庄延伸,全市有159个村庄生活污水接入乡镇管网。全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省级工作验收。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成效。
2016年至2019年,全市对309个建制村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共投资24173.26万元,其中利用中央资金14339.78万元。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共投资13941.02万元,其中:利用中央资金9660.93万元。建成污水管网105.74km,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013套,污水收集处理规模6345吨/天。今年,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5046万元,预计10月底前完成全市100个村的整治工作。通过环境综合整治,整治区内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解决,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农村生态种养模式普遍推广,村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生产生活条件同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8月27日,在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视频会上,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全省唯一的一个市级先进典型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介绍。
(五)农村生态环保网络逐步形成。
截至今年年中,全市农村地区共投入保洁人员8807人、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818778人次、垃圾收集运输车辆3345辆、设置废弃口罩收集点4721处、清运农村生活垃圾154955.27吨,开展垃圾收集点集中消毒879621次,1341座农村公厕消杀85134次、粪污清掏8340次、清掏粪污量5857.71吨,全市清理疏浚河塘沟渠18091处、消杀和整治黑臭水体5149处,开展河塘沟渠沿岸沿边清洁环境卫生9762公里,全市各县市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各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自查自纠31108次,共排查1319个村庄,发现问题3506处,已完成整改3477处,全市乡村面貌得到显著提升。
(六)农村环境监管制度逐步健全。
建立了市县两级巡查督促机制,市级组建了城乡结合部巡查专班和县级领导包片督导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制度,农业农村系统全员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每季度开展一轮暗访,及时交办问题清单督促各地整改到位,推动环境整治日常检查常态化常年化。同时,市农业农村局设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举报服务平台,发布宜昌市及各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举报投诉电话及投诉邮箱,重点收集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整改,进一步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污水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已基本形成,农村环境监管制度趋于健全,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市农村污水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任务依然繁重,我们将在包括九三学社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支持下,持续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而不懈努力。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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