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湖北紫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查封
日期:2024-07-05 16:45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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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湖北紫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通过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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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决定书文号 |
宜环解查(扣)字〔202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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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企业 |
名称 |
湖北紫诺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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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500MA49E5QQ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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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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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事由 |
通过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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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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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结果 |
对该公司氨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总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实施解除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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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强制决定机关名称 |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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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
2024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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