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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宜昌华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查封(宜环解查(扣)字〔2023〕3号)

日期:2023-10-09 12:29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局办公室阅读量: 打印

   2023年9月7日,执法人员对宜昌华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开展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涉嫌存在违法排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之规定,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厂区内设置的用于排放污水的离心泵、软管、配电箱予以查封。查封物品存放于该公司厂区内,查封期限为2023年9月9日至2023年10月8日。

  现因查封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该公司厂区内设置的离心泵、软管、配电箱解除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