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宜昌市志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的伍家岗区合益村二组危险废物实施查封
日期:2022-11-25 14:22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查封(扣押)决定书
2022年11月19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伍家岗区合益村二组的废矿物油及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为HW08、HW49)贮存点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宜昌市志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YC-05—06—013)规定贮存危险废物场所为夷陵区小溪塔文仙洞村二组,目前该公司擅自在伍家岗区合益村二组租赁库房贮存废矿物油及其他废物。该公司涉嫌存在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贮存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为避免涉案证据灭失及非法转移,我局决定对该公司租赁的伍家岗区合益村二组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08、HW49)贮存库房予以查封,库房内放有废矿物油桶若干,具体数量见查封清单。查封期限为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23日,查封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在此期间,该公司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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