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今日挂牌进驻

日期:2019-05-07 10:55来源:直属机关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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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5日,中共宜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宜昌市监察委员会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在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挂牌。

  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见面会,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负责人与纪检监察组周军、马季维、李海峰等同志见面座谈。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辉庆表示,纪检监察组的设立和进驻,是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干部职工的关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一如既往、全力以赴支持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要明白“方向比速度更重要”,强化党建引领业务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据悉,该纪检监察组是按照《湖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工作方案》经市纪委批准新设立的派出机构,旨在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该纪检监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主要工作职责是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派出机关及时报告;经派出机关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属于本级派驻机构监督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案件;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承办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