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5〕47号
省环保厅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环保纪检监察工作要聚焦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方法,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推动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2015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巡视整改落实动员视频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狠抓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狠抓责任落实,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整责任链条;狠抓行业监管,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狠抓作风建设,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狠抓巡视整改,确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狠抓“三转”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纪检干部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中央和省、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
1、协助厅党组召开2015年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传达中央、省、部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2015年任务。
2、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着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3、会同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利用廉政形势教育、党纪条规教育、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4、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省纪委报告。
5、做好“三抓一促”活动的监督检查。配合机关党委做好活动的明察暗访工作,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二、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6、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认真落实省委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实施办法责任分工的通知》和《湖北省环保厅党组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工作措施》要求,督促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把落实主体责任变成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意识、自觉行动和具体措施,让主体责任落实更加有力。
7、督促落实《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湖北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从源头防治腐败,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8、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大对落实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督导力度。对落实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和廉政问题的处室和单位,坚决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9、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坚持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继续盯住一个个节点,锲而不舍,狠刹顶风违纪问题,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10、聚焦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等问题。
11、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畅通监督渠道,加强明查暗访,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促进党员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四、聚焦环保中心任务、强化检查督办
12、加大对巡视整改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对中央巡视反馈的环评、水专项资金、党风廉政、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办,认真做好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13、加强对环境监察执法的再监督,围绕新《环保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要求,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加大督办工作力度。
14、加强对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履职行为,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查处。协同推进简政放权和提质增效,督办行政审批权的进一步清理和下放工作,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5、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重点对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
五、强化权力制约,加强制度刚性约束
16、进一步健全谈话提醒、诫勉函询制度。认真开展廉政谈话、信访谈话、纪检部门同处室(单位)负责人谈话等工作,充分利用好谈话提醒、诫勉函询等方式做好预防腐败的工作。
17、开展“三重一大”制度、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18、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奖代补”两个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和考核结果网上公开等管理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分配的廉洁、阳光、高效。
19、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真实。
六、严肃查办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0、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畅通和拓宽案源渠道,注意从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环境污染事件、环境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透过表象深挖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
21、密切关注群众环境权益诉求,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七、推进“三转”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22、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三转”改革,进一步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工作。从环境管理的具体监管行为中退出来,聚焦纪检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纠正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
23、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加强纪检队伍素质教育。保持政治定力,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自觉接受监督,着力锤炼纪检监察干部“严、细、深、实”的作风。
24、督促选准配强厅机关各处室党支部书记和厅属单位纪委书记(或专职纪检人员),加强指导和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25、加大纪检监督干部培训力度。参加环保部组织的省区市环保厅(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纪检干部培训班。适时安排市州环保纪检干部参加环保业务培训,提高环保专业知识水平和纪检监察工作能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015年3月10日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