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党组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宜市环党〔2015〕1号)

日期:2015-08-14 16:45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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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局直环保系统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和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党建各项工作任务,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为根本,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为重点,以创新党建工作方法为突破口,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开展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以党建新成效为建设生态宜昌、服务大城建设汇聚强大力量。

  一、围绕思想建设狠抓学习,提升政治和业务素质

  1.认真贯彻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14—2018 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4〕50 号)及市委有关要求,把强化理论武装、党员教育和业务学习相结合,科学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等学习、培训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学习内容。组织集中学习的几项重点内容:(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3)党组书记讲一堂党课,各单位党支部书记讲一堂党课;(4)请村或社区基层党组织书记讲一堂党课;(5)请专家就“新常态”进行一次形势教育专题辅导;(6)请市纪委领导讲一堂反腐倡廉专题课;(7)开展一次财务管理工作的专题讲座;(8)环保新政策、法规等业务工作方面的学习和技能培训。

  2.丰富拓展学习方式。以党组中心组(带直属机关党委、机关支委)学习为龙头,党支部学习为重点,党员自学为基础,形成学习常态化。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 学时,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 学时。以上党课、专题讲座、培训、实地调研等,丰富学习形式,以宣传栏、QQ 群等,拓宽学习渠道。组织收看“局长讲坛”和落实“宜昌在线”学习。不断深化“环保讲坛”学习品牌,提升学习效果。严格学习考勤、测试考核。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持续深入开展调研及理论文章评选活动,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二、围绕组织建设狠抓规范,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

  3.完善党组织体系。增补调整局机关党支部委员。成立天亮公司党支部。根据新增高新区环保分局、大气污染防治中心人员到位党员数量落实后,适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层级关系,形成设置科学、隶属明确、上下贯通、扎根群众、运转有序的基层党组织体系。

  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开展好党组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建立完善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指导各自联系点单位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计划,到联系点单位上党课,对联系点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检查讲评和培训指导。开展一次局直单位党建工作专题调研。完成2015年机关党建调研工作。明确党委、支部及委员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组织各党支部横向现场观摩。采取各支部交叉听党课、交叉检查等形式,促进学习交流。

  5.强化党组织服务功能。大力推进“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创先争优、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借鉴外单位党建工作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示范点,加快推动 “支部工作法”探索和“服务品牌”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群众满意机关”创建工作水平。制定“党日”活动计划,开展好“党日”活动。做好党员服务工作。落实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经常性开展谈心,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年底慰问困难党员、职工。加强党员活动中心建设,提升中心服务党员的功能。

  6.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继续深化《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各党支部要配备好党务干部,具体负责党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构建干部综合培养体系,加强环保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好年轻干部“结对帮带”工作,加强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8.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党员示范评比活动,选树局直系统“服务群众十佳标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和管理党员工作的精神,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严格党员队伍管理。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性工作。

  9.加强统战及群团组织工作。按照市委统战部统战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与农工党等民主党派的联系,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完成2015年统一战线理论调研、党外干部培养等工作。指导工、青、妇群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支持群团组织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岗位建功”等活动,营造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全面推动环保中心工作。

  10.扎实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继续深入与联系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四联四推”活动,即:支部生活“联过”、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活动阵地“联建”,发展思路“联谋”,创先争优“联促”;推动机关工作作风转变,推动党建工作创新,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11.统筹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读书活动。加强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坚持做好文明创建“双带”,即机关干部带头争做文明人、带头劝导不文明行为活动,推动全市文明创建工作。

  三、围绕作风建设狠抓落实,强化跟踪督办

  12.继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始终坚持“从严、认真”,按照《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办发〔2014〕25 号)、《关于从严从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宜群办发〔2015〕1号)等要求,扎实做好自查申报、抽查核实、群众测评、备案审核、跟踪问效等整改项目销号工作,切实兑现整改承诺。于2015年1月、7月、12月底前分别完成自查、销号申报相关工作,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13.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党纪法规,重点对《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宜昌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宜昌市行政机关首受责任制规定》等规定,强化日常监督,加强明察暗访,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改进文风会风,控制“三公”经费,深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庸、懒、散”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1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按照《市环保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清单》,认真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和单位负领导责任,定期向局党组报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直属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5.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集中教育与个别谈话诫勉提醒相结合、日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定期用典型案例以案施教,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行政权力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对环境行政审批、环保资金项目分配、物资(设备)采购、环境执法、排污费核定、监测收费和干部人事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工作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加强监督。认真落实党员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

  16.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强化党组织监督职能。加大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审查和处置力度,强化执纪问责。对因决策严重失误、滥用职权、不作为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因监管不力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围绕制度建设狠抓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力

  17.巩固制度建设成果。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局修订汇编、新制定的一系列制度进行整理汇总,编印新的《宜昌市环保局制度汇编》。完善“领导接访日”、重点信访件“领导包案”等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18.认真落实党内相关制度。按规定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全年至少上一次党课。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党内选举、党内民主等制度,加强党务公开,建立党务公开栏。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19.狠抓制度执行。加大日常监督和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强化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手段和措施,做到监督检查常态化。定期通报制度执行检查情况,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六、加强党建工作组织领导,严格党建工作考核

  20.落实管党治党首要责任。局直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抓党建、管党治党”首要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的建设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强化抓好党建工作是本职、抓不好党建工作是失职、不抓党建工作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分管领导要将党建工作纳入分管科室、单位首要目标任务抓落实。保障党建工作经费,确保党建活动正常开展。

  21.严格党建工作考核。根据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建工作考评细则》,制定《市环保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对党建工作实行基础工作差错考核、重点工作对标考核、服务中心等级考核,实现“部署、督办、考核”一体化,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取得工作实效。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点内容,与目标考核同步组织实施。    

   

   

   

                                                                                                                 中共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