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党组关于印发《市环保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环保局党组关于印发
《市环保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环保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市环保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宜昌市委关于印发〈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发〔2014〕13号)精神和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反对四风转作风,生态建设当先锋”为主题,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环保队伍,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宜昌,加快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的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要求
1、活动对象。在市环保局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对象是市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外派挂职干部所在挂职单位已经开展完活动的,应参加派出单位活动,在挂职岗位加强自学,撰写有关材料,请假回派出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会等活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采取配发教材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2、主要任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按照“四个一流”的标准和要求,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环保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3、具体要求
一是自觉践行为民宗旨。强化“环保为民”的观念,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环保工作的最高标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是牢固树立务实作风。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艰苦奋斗之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狠抓落实之风,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把各项环保工作干成办好。
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
四是全面夯实环保基层基础工作。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以“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增强市直环保系统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为契机,加强全市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信息宣教、核与辐射、应急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能力建设,不断夯实环保基础工作,全力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围绕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使党员干部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思想受到洗礼、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群众参与求实效。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联系实际。局机关、各单位要针对各自情况,找准“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在遵循基本方法步骤、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鼓励探索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确保市委和局党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五是坚持领导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活动中作出表率。局党组带头示范、一级带一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着力破解突出问题
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着重解决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照《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所列举的“四风”的具体表现,坚决解决“四风”问题:
一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重点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生搬硬套,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等问题,真正把心思和功夫下到察实情、抓落实上。
二是坚决反对官僚主义。重点解决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唱功好、做功差;部门利益至上,工作“中梗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主仆意识颠倒,服务意识不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办事程序繁琐,办事效率低下;出工不出力,不下基层,不联系群众;架子大、脾气大等问题,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坚决反对享乐主义。重点解决学风肤浅,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庸懒散软、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争功诿过;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怕吃苦受累,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纪律松懈,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炒股、玩游戏、看视频等问题,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克己奉公,勤政廉政,积极主动作为。
四是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重点解决滥用职权,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收回扣、拿红包;大吃大喝,向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拉赞助、搞摊派;个别干部吃喝玩乐现象和个别单位违规滥发钱物等问题,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完善财务集中监管体系,加强财务监管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
开展“七个一”整治行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环境民生问题。
一是编制一个规划。完成《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的编制,划定生态红线。
二是制定一个方案。严格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宜昌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三是集中开展一次执法检查。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围绕饮用水水源保护等重点工作,集中开展一次全市环境执法综合大检查活动,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排查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环境安全。提醒纠正市委指出的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片面追求招大商引巨资,不注重环境保护的问题。
四是建成一批放射源在线监控试点,推进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五是创建一批生态乡镇、生态村。
六是委托下放一批环保审批权限,完善网上环保行政审批系统。
七是排查化解一批环境污染投诉纠纷。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全市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按照市委“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我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不划分具体时间段,各单位在市局启动教育实践活动后跟进开展。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开展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
1、学习教育
学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作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讲话,学习中央和省市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李鸿忠书记、市委黄楚平书记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和《中共湖北省委印发〈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2013〕1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学习2014年全国、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与能力培训教育相结合,学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重要文件、环保职业规范、业务技能、先进典型等方面内容。
学习教育形式。采取局党组中心组研学、各支部组织集中学、个人自学、书记上党课、专家导学、“一线体验”、交流互学等形式,组织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教育。集中学习要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开展“践行群众观、争做好干部、共筑大城梦”主题活动、“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报告会等活动;个人自学要围绕学习教育内容和能力提升进行全面学习;专家导学主要举办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辅导讲座;“一线体验”主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一线以增强宗旨意识,走访环境问题突出区域以增强群众观念;交流互学主要进行会议交流和局域网上交流学习。
2、听取意见。主要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四风”方面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基层群众的环保期盼和需求。听取意见采取以下方法:
一是走下去。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农村、企业、社区等,通过登门走访,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开展“三进五访”活动(每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三进五访”活动时间不少于3天,访谈不少于5场次,访谈人员不少于15人),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开展“结亲拜年”活动(每名班子成员至少结对1名返乡务工人员和1名返乡大学生)。
二是请进来。召开座谈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环保志愿者等听取意见和建议。从环保信访中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
三是多渠道。通过测评、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环保微博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3、边学边查边改。结合实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同步开展整改和专项整治。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剖析透,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突出问题。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改进作风要求、群众期盼、先进典型,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深入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市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科室部门负责同志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相互找问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对照检查。
2、深入分析问题。市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局领导班子要对局属单位班子及成员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结合听取意见情况,形成专项材料向市委督导组反馈。市局督导组向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通报班子建设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市局督导组会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送分管领导审阅,其他人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由本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审阅。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并在15天内向上级纪委、组织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局机关党支部、监测站党支部、支队党支部、研究所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每名党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个人整改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面上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逐一整治落实。
1、认真开展“回头看”。对照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部署要求,逐项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找到差距。局领导班子要召开会议,对“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并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开展“回头看”。要把“回头看”查摆出来的问题,纳入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市局督导组对局属单位“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2、制定整改方案。市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要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线路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领导班子整改方案,认真审阅领导班子成员整改措施。市局督导组要审阅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公示,整改情况要及时公布,接受评价和监督。
3、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确定的各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履行职能职责,结合作风建设实际,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本单位专项整治重点,与活动开始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一并推进。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务求取得实效。
4、强化正风肃纪。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及时进行公开通报,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各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党支部,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5、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系统性、可操作性并重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环评审批、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保项目资金管理、排污费征收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完善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科学民主决策等制度机制。完善干部学习教育制度,完善公务接待管理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市局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刘彦才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党员队伍的实际,依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严格督查指导。市局督导组要在市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强化督导责任,全程督导各单位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严把活动质量关。对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活动简报、门户网站、宣传专栏、新闻媒体等,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充分反映我局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选树一批身边典型,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等环保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开展“三万”活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相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向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附件:
市环保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领导联系单位名单
第一联系点:
联系领导:刘彦才(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单位:办公室(法制科)、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第二联系点:
联系领导:杨晓东(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联系单位:规划与财务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
第三联系点:
联系领导:刘顺安(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单位:污染防治科(科技与监测科)、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科、辐射环境管理科、市环保监测站、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市辐射环境管理站)
第四联系点:
联系领导:杜高胜(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信息(宣教)中心
第五联系点:
联系领导:毛希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联系单位:人事科、监察室
第六联系点:
联系领导:卢彩容(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联系单位:环境影响评价科(行政审批科)、市环保科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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