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文件
宜市环党〔2009〕4号
市环保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宜昌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关于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为主题,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转变环保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解决环保体制、机制、法规、政策、标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科学发展观成为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创新源泉和不竭动力,为宜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参加范围
局机关、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扩大到非党干部。
三、目标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1、党员干部受教育。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进一步以科学发展观审视过去、规划未来,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科学发展上水平。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增强信心、增添力量,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自觉行动、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在坚持改革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加谐上见到新成效,在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3、人民群众得实惠。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增强执政为民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使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不断为民造福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社会、环境权益的过程,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四、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开始,2009年8月基本完成,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
1、精心组织学习培训(
学习培训要严格落实辅导授课、讨论交流、考勤登记等理论学习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局党组要适时组织主要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和研讨,安排党员领导干部以讲党课的形式带头为党员做学习报告或辅导讲座。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3、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
1、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2、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3、组织对分析检查报告的群众评议(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3、创新完善体制机制(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切实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合理确定参加测评人员的规模和范围,组织熟悉了解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基层群众代表,以及服务对象、工作对象代表参加测评。满意度测评主要采取召开测评大会填写测评表的方式进行。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并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五、组织领导
1、明确领导责任。局党组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彦才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局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市委要求抓好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指导协调,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同时,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建立联系点,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各科室、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和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支部的活动。
2、注重开拓创新。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科室、各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方式方法可结合实际作出安排,鼓励大胆探索。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积极探索有效形式,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注意发挥大家的作用。学习实践活动要讲成本、重实效,不搞铺张浪费和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
3、浓厚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简报、宣传栏、标语、局系统网站等载体,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于创建环保模范城,促进宜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要及时总结推广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4、坚持统筹兼顾。当前,环保工作以及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科室、各单位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学习实践活动同开展环保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各项环保工作,用环保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前呼后应。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应对挑战、创新思路的动力。
各单位要根据市委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科学发展观 实施方案 通知
|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
共印20份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