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督办优服务 方便市民办理环保标识(行评简报第29期)

日期:2014-09-09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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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 作 简 报

 

(第29期)

 

市环保局行评办                                              2014年9月9日

                          

 

强督办优服务 方便市民办理环保标识

 

为全面贯彻落实《宜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61号令),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积极响应截止到10月1日未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将不得在全市范围内行使的规章制度,全市环保系统机动车污染防治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办理机动车环保标志业务,力争至9月30日,辖区内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到位。

从今年1月起,市环保、交警等部门联合在城区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凡在城区发放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并取得环保检验标志。

9月23日,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5个督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情况和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各检查组提出了明确的整改任务,要求各地迅速制定措施,克难攻坚,确保至9月30日,辖区内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到位,机动车检测站排气检测线建成投入运行。

近日,枝江市环保局机动车环保标志办理工作出现“井喷”之势。为不影响机动车10月1日后正常上路行驶,枝江市环保局“急群众之所急”,增加人员,新添设备,增加办理点位,加快机动车环保标志办理速度。宜昌市环保局为方便市民办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从9月9日起,市环保局、西陵区环保局、伍家岗区环保局、点军区环保局4个办理点工作时间将调整为8:00-17:30,中午和周末均不休息,市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行车证前往申领点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