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坚持“五抓” 落实行评整改 (行评简报第24期)

日期:2014-08-14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1阅读量: 打印

 

宜昌市环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 作 简 报

 

(第24期)

 

市环保局行评办                                              2014年8月13日

                                             

 

长阳自治县坚持“五抓”  落实行评整改

 

 

长阳自治县环保局把行风建设和问题整改作为“行评”工作的重点,坚持“五抓”,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抓服务,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理念。一是行政审批再提速。对报批材料齐全、符合报批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分别在24、12、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二是搭建便民利民新桥梁。开通了环保局部门网站,并明确1名专职人员负责网站建设和运行。通过网站,社会各界可以及时了解环保局部门职能和工作动态。三是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服务”。华新水泥(长阳)有限公司为今年该局确定的重点联系包帮企业。通过上门指导,该公司4000t/d生产线烟气脱硝工程综合脱硝效率达到了60%的减排要求,顺利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

二、抓防控,加大环境污染监管力度。一是对长阳自治县11个乡镇,40余家工矿企业,2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了环境执法综合大检查。依法对3家超标排污、1家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二是突击检查县内涉锰、开发区内重点企业共9家,达到了查处、震慑、教育的目的。三是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通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三、抓建设,夯实生态立县环境基础。一是争取支持,为11个乡镇环保站配发了环境监察执法车辆、电脑等设施设备,使长阳成为全市第一个所有乡镇配齐环境执法车辆的县。二是争取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长阳自治县10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将郑家榜等7个村成功申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典型示范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是与11个乡镇环保站签订了《乡镇环保站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基层环保工作责任。

四、抓宣传,及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一是编印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解读资料500份发放到机关和企业。在长阳自治县电视台滚动播出《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二是开门接受评议。让15名社区普通居民走进机关,把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了群众。三是及时接办环境投诉案件,全力维护群众环境利益。截至7月底,共受理办结有效环境信访案件87件,办结率100%。

五、抓管理,力促环保队伍务实高效。一是破除陋习求“细”。 对现行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公务出差等制度。 二是强化自律从“严”。重点开展了对“四难” 问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专项整治。三是思想教育务“实”。坚持思想教育与文化熏陶并重,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到宜昌监狱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廉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