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市环保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宜市环[2012]37号
关于印发《宜昌市环保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全市环保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纠风办下发的《宜昌市2012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将《宜昌市环保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宜昌市环保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民主评议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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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省环保厅,市纠风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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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 4 月26日印发 |
共印35份
附件:
宜昌市环保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推动全市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和文明服务的水平。根据《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度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现就2012年度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喜迎十八大、推动新跨越、创造新业绩”活动为载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着力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对象
1、市环保局
2、各县(市、区)环保局
三、评议内容
重点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议:
(一)转变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情况。是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建立健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机制;是否围绕“三抓一促”的要求,制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是否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完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的情况。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和落实公示制、承诺制、首长负责制、失职追究制;是否顺应企业和市场需求,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许可项目;是否按照“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减少费用”的要求,制定履行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的最优工作标准;是否存在乱办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拿了好处乱办事等滥用职权问题。
(三)反腐倡廉,提升效能和执行力的情况。是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建设需求紧密结合;是否履行“一岗双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是否以务实、高效、勤政、廉洁为标准,改进工作作风;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影响环境保护工作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四)整改问题,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是否建立健全政风行风考核管理制度;是否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提高环境保护系统全员整体素质;对市场主体通过政风行风热线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的问题,是否给予认真解决和及时解答;市场主体的诉求渠道是否畅通,在开展治庸问责工作中解决市场主体诉求问题的整改效果如何,市场主体是否满意等。
四、组织实施
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办法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统一制定工作方案、统一进行安排部署。
(二)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结合当地纠风办的安排部署抓好方案的制定、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和整改建制工作,积极配合各级纠风办的检查评议。
(三)局属各单位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在局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抓好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
五、步骤方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
1、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通过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本项工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对环保部门审批、执法、服务职能、履职履责和工作成效等事项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公众关心环保、了解环保、理解环保。
3、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及时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表明做好本次行风评议工作的态度、决心和目标。公布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要根据各地纠风办要求聘请评议督查员。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6月)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公布热线电话、邮箱、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群众和企业、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多渠道征求对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针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有什么问题,就及时解决什么问题。做到什么问题突出,什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注重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环境信访投诉的问题。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和“12369环保热线”,认真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及时处理、回复环境信访件,化解矛盾,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3、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监督。配合行评督查员和媒体对本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明察暗访,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8月)
1、认真梳理,深入整改。认真梳理归类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予以说明,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环保部门整改工作的力度和成效。
2、开展检查,督促整改。市环保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环保部门以及直属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了解各地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收集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测评阶段(9月)
测评采用中介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政风行风热线”考核和集中评议等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纠风部门工作,如实提供服务对象信息,主动参与问卷调查测评活动。认真组织好“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活动,一把手要亲自上线,接受群众的咨询,处理群众投诉。加强与本地纠风办的联络,及时了解每项测评的情况,将有关结果及时上报市环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核总结阶段(10月)
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检查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于10月底前上报市环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将对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进行排序,并在全市环保系统内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充分认识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性。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政风行风工作。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加强与纠风办的联系与沟通。要加强与市环保局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报告以及工作进度、信息简报等情况。
(二)营造氛围,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环保工作的特点,结合公开服务承诺,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大力宣传环保,努力提高环保公信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要采取多种方式听民生、察民意、访民情,着重解决影响宜昌发展环境、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纠正不正之风,建立长效机制。
(三)统筹兼顾,促进工作。妥善处理好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与做好环保业务工作的关系,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迎、创、推”活动、治庸问责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共进,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作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手段,用环保业务工作的完成情况来检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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