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进社区 联创构和谐”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7-11-02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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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党支部: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简称“三城联创”)活动中的先锋作用。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市直环保系统开展“党员进社区联创构和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与对象:
局机关、局属各二级单位全体在职党员。
二、  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本着“八小时之内努力在单位工作,八小时之无私奉献在社区”的原则,从在职党员队伍中培养一支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带头从事社区服务的义工队伍,密切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之间、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之间、在职党员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努力实现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共建繁荣、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
三、 活动要求:
1、主动联系,及时报到。各支部要增强主动支持社区工作意识,明确任务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本单位在职党员学习“三城联创”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督促和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参加义工队伍,积极参加“三城联创”工作。9月底前,局机关、环境监察支队、环境信息中心及环保研究所在职党员要主动与赵家湾社区或党员居住地社区联系,环境监测站在职党员要主动与广场社区或党员居住地社区联系,自觉到社区报到并积极参与“三城联创”和其它社区服务活动。
2、明确任务,公开承诺。各支部要按照“三城联创”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居民群众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和党员个人的实际,确定义务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并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区公开承诺,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文化活动、环境整治和综合治理等工作,以实际行动服务社区,为实现“三城联创”目标作出贡献。
四、 职责任务:
1、各党支部主要职责:负责发动本单位在职党员思想发动工作,组织党员填写《党员进社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并签署意见,交社区备案;负责督促在职党员参加社区“三城联创”工作,加强本单位与社区的联系。
2、在职党员主要职责:主动到社区报到,服从社区党组织教育管理;每名党员每年参加社区活动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积极为社区建设与发展出谋划策,积极为社区群众服务。
附件:1、《党员进社区情况登记表》
      2、《党员进社区情况反馈表》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党员  社区  活动  通知
抄送: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委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7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