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宜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的意见》的说明

日期:2014-01-08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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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黄楚平

  受市委常委会委托,下面我就《中共宜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的意见》(草案)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制定市委《意见》的重要意义

  市委制定出台这个文件,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总部署、总动员,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和里程碑意义。刚刚闭幕的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湖北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系统周密的部署,明确了新一轮改革的方向、目标和路径。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是全市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研究制定一个全局性、战略性、纲领性的文件,进一步明确宜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点方向和基本路径,指导和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把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宜昌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期间,从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明确要求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了加快推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重大决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湖北改革发展的战略安排。“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宜昌重任在肩。鸿忠书记、国生省长明确要求,在转变发展方式这个重大问题上,宜昌要走在全省前列。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宜昌的重大使命,必须研究制定一个全局性、战略性、纲领性的文件,进一步明确宜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打造经济升级版的思路和措施,以更大的勇气、更大的力度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努力为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三是抢抓重大历史机遇,打造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新优势的根本要求。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宜昌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基本形成了现代化特大城市的顶层设计。目前,“四大平台”的建设全面铺开,“五大民生工程”深入推进,“六大千亿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七大改革创新”的成效日益显现,实现了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良好开局。在这样大发展、大建设、大推进、大跨越的关键时期,我们迎来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历史机遇。抓住机遇,我们就能领跑中部、比肩东部,顺利实现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宏伟目标;抓不住机遇,或者在这样重大的机遇面前畏首畏尾、无所作为,我们就会落后于时代步伐,在如火如荼的激烈竞争中败下阵来。在机遇面前,既要敢抢,更要善谋。为了抓好这次机遇、用好这次机遇,必须制定一个全局性、战略性、纲领性的文件,科学确立全市改革发展的主攻方向、战略重点、优先顺序和推进机制,确定时间表、制定路线图,激发新的活力,开动新的引擎,拓展新的空间,努力打造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新优势。

  二、关于《意见》的起草过程

  市委始终高度重视深化改革,去年集中推进了“七大改革创新”,今年又陆续推进了城市建设、项目推进、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一些重要领域的制度创新。

  今年8月,市委开始统筹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的问题,开展了以“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为主题的重大课题调研活动,从10月上旬开始,由市级领导牵头,就21个对全市改革发展具有全局性、长远性、现实性的重大课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重要成果。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市委召开了“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座谈会,迅速组织学习贯彻。通过不断深化对国情、省情、市情的研究,我们对制约宜昌发展的现实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对未来发展的总体趋势有了更加准确的判断。

  在此基础上,市委决定,以“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为主题主线,构建“1+10”的改革创新体系,作为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的总抓手。“1+10”的体系中,“1”就是今天提交全会讨论审议的《意见》(草案),这是一个抓纲管总的文件;“10”就是围绕宜昌最现实、最紧迫、最关键的问题制定10个重大专题规范性文件,其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城区生态建设、打造宜学之城、建设“智慧宜昌”、推进旧城改造和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7个文件已经在“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座谈会上进行了讨论,本次全会将修改后的文稿再次提交大家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适时出台。同时,为进一步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市委决定在“六大千亿产业”基础上,就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专门研究出台指导意见,目前这3个文件稿正在抓紧研究起草之中。

  对于《意见》的起草工作,市委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重大课题调研活动的首个重大专题。从10月份开始,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等有关部门的同志组成起草专班,开始着手前期的调查研究。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起草专班迅速开始了起草工作。12月初,市委组织近50个市直部门的负责同志召开会议,就起草工作和《意见》的实质性内容广泛听取意见,整个起草过程中,我和旭明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主持研究文件起草工作,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12月中旬,市委将征求意见稿印发全体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有关市领导、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广泛征求意见,共征集到210多条修改意见和建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闭幕后,起草专班对省委全会的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对《意见》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改。12月27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意见》进行认真讨论,起草专班根据常委会讨论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今天的草案。整个调研起草过程历时近半年时间,十易其稿,今天将《意见》(草案)提交大会审议。

  三、关于《意见》的总体构架和重点内容

  (一)《意见》的主要依据

  一是把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作为主基调,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始终与中央、省委的精神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充分体现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宜昌发展的定位,以及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对宜昌发展的新要求。三是紧密结合宜昌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实际,充分吸纳了“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重大课题调研的成果,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四是借鉴吸收了江苏、浙江、深圳等省市的改革经验,结合宜昌实际和形势发展要求进行了适度超前突破和探索创新。

  (二)《意见》的总体构架

  《意见》以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提领,采取条款式谋篇布局,一共12个部分47条,分三大板块。第一部分共3条构成第一板块,主要阐述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原则要求。第二至第十一部分共39条构成第二板块,具体部署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第十二部分共5条构成第三板块,主要阐述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在具体内容安排上主要突出五个方面。一是突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战略任务。二是突出改革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解决制约宜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发展转型升级。三是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待。四是突出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力求有创新、有突破、有特色,一般性措施不写,重复性措施不写,空话套话不写。五是突出积极稳妥的推进理念,重在指明方向、提供依据、增强信心,既体现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又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急于求成。

  (三)《意见》的重点内容

  1、关于总体要求和目标问题。充分考虑宜昌在全省的地位、作用和责任担当,着重强调统一思想,抢抓全面深化改革新机遇,争当转变发展方式排头兵。在时间节点上与中央和省委一致,力争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在转变发展方式上走在中西部地区和长江沿线同类城市前列,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和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产业体系。

  2、关于创新经济转型发展体制机制问题。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是宜昌全面深化改革的首要任务和主要目标,这里面主要部署了三个方面的改革任务。一是创新推进、引导、服务、落实四大机制,强力推进产业转型和结构优化升级。二是强调以管资本为主,深化国有资产监管改革。三是消除各种制度政策上的隐性壁垒,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所有领域一律对非公有资本开放。

  3、关于健全现代市场体系问题。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是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基础。《意见》提出了四点任务。一是改革市场监管体系,主要是建立公平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清理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二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和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制度。三是深化金融改革创新,营造金融生态环境,加快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四是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区域性研发中心。

  4、关于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意见》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进政府正确履行职能为重点,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任务。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向社会购买服务的体制机制。关于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意见》专门提出,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社会组织能够承担的事项,一律转移给社会组织;面向基层且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县市区管理。二是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完善政府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三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以备案制为主的企业投资管理体制。实行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市场化招商模式。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

  5、关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宜昌推进“四化同步”,关键在推进城镇化。《意见》提出,一是要提升中心城区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主要是健全城市建设决策推进体制机制、多元可持续资金保障机制、项目建设管理机制、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联动互推机制。二是加快编制实施宜昌全域规划,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体系。三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心城区落户限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就地城镇化。四是加快建设“智慧宜昌”,全面提高现代化特大城市核心竞争力。

  6、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意见》在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部署,力求破除制约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机制,让广大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

  7、关于构建开放合作区域发展新格局。《意见》提出了两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主要是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推动“宜荆荆”和恩施、神农架联动发展;扩权强区,重心下移,优化完善城区发展机制,强化城区经济龙头地位。二是推进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意见》提出,要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扩大对外开放,提升宜昌国际化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长江中上游区域性商业功能区。

  8、关于推进民主政治和法治宜昌建设。根据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的部署,市委《意见》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推进协商民主、发展基层民主、加强法治宜昌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做了全面部署。重点提出要积极争取地方立法权,力争进入全国有地方立法权“较大的市”行列;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并做出示范;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

  9、关于推进文化改革发展。文化实力是“软实力”的重要基础,文化也是重要的产业。《意见》结合宜昌实际,对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体制机制、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方面做了安排部署。

  10、关于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意见》在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方面做了全面部署,全力打造宜居、宜旅、宜业、宜学之城。《意见》专门提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教育发展机制,规划建设宜昌“大学城”等,加快建设“宜学之城”;要建立完善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快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要深化“平安宜昌”建设,推动基层信访、综治、维稳、司法等部门力量整合,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1、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宜昌是全省、全国重要的生态保护区,保护生态责任重大。《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硬措施”,启动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打造“宜人之城”。

  12、关于强化保障问题。市委将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不断聚合正能量,全力推进改革创新。

  四、关于讨论中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审议通过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的《意见》,是本次全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这里,我给大家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贯彻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维护中央、省委权威,确保中央、省委部署的各项改革措施在宜昌得到全面落实,是我们必须担当的重大政治责任。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余地,决不能推三阻四、讨价还价,决不能等待观望、犹豫不决,决不能有畏难情绪和懒政思维。同志们在讨论中,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要准确把握宜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紧密联系宜昌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实际,提出既有突破性、创造性,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努力把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转化为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具体实践。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宜昌改革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现实问题,瞄准亟待改革的领域,找到攻坚克难的关键,突破体制机制的瓶颈,使各项改革措施适应形势发展、符合客观实际、顺应人民期待。

  三是要坚持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市委的《意见》是对全市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是一时一域之举。同志们在讨论中,既要围绕本地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更重要的是增强大局观念、坚持全局思维,从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大局出发,从宜昌改革发展的全局出发,重点思考《意见》提出的改革举措是否符合全局需要,是否有利于宜昌的长远发展,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真正向前展望、超前思维、提前谋局”。

  四是要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勇气。在改革创新方面,宜昌有着优良的传统,也有着坚实的基础,许多领域的改革创新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但是面对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硬骨头”,信心和勇气仍然弥足珍贵。我们在座的大多数人,既是改革的推动者、参与者,同时又是改革的对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深化改革问题上,一些思想观念障碍往往不是来自体制外而是来自体制内”。我们一定要大力弘扬宜昌人敢想、敢干、敢创的优良传统,敢于自我否定,勇于自我革新,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努力在全省、全国新一轮改革大潮中展现宜昌勇气,展示宜昌力量,以壮士断腕、舍我其谁的勇气和豪情,为宜昌现代化特大城市的崇高理想和美好未来开拓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