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市环保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文件
宜市环党[2010]12号
关于成立市环保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宜昌市腐败风险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环保厅党组《关于推进全省环保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鄂环党〔2010〕20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环保系统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环保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提出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意见,制定具体的落实意见和办法;对环保系统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开展监督检查,促进环保系统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对全市环保系统廉政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的考核;对全市环保系统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组提出意见或建议。努力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方面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具有环保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组 长:刘彦才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儒铭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顺安 党组成员、副局长
苑曙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晓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毛希勇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二)领导小组成员
卢彩容 局长助理 办公室主任
田晓燕 人事教育科科长
方 建 污染控制科科长
尚有乾 规划财务科科长
张 龙 自然保护科科长
徐 玲 开发监督科科长
郑 斌 总量管理科科长
商庆华 辐射环境管理科科长
宋笑飞 市环境监测站站长
严向东 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所长
陈波平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铁晓红 市辐射环境管理站站长(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田晓燕同志兼任,联络员由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徐海波同志担任。
二○一○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纪检 廉政建设 领导小组 通知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