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市环保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0-06-17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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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文件

宜市环党[2010]13

                                                    

关于印发《宜昌市环保局廉政风险预警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经局党组研究,现将《宜昌市环保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六月十日

 

 

 

 

 

宜昌市环保局

廉政风险排查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宜昌市腐败风险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纪发〔201011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办发[2010]64号),全面推进我市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具有环保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清理部门职权,编制内容详实、职责明确的职权目录,制作程序严谨、运行有力的权利运行流程图,认真查找本部门各单位各层次的腐败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预警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职责明确、程序严密、运行科学、管理有效的廉政预警防控工作机制,把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落实到全局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每个环节,实现腐败问题的前置处理和有效预防,构建预防更加超前、监督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完善、干部更加廉洁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为全市环保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来谋划和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做到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目标与我市“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干部群众的期望相适应,为全市环保系统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良好环境。

2、惩防并举,防控结合。一手抓预防,抓好教育、制度、监督等环节的工作,实现有效地预防;一手抓惩治,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警示、纠偏和规范功能,切实降低廉政风险,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3、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围绕环保工作重点,及时跟进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把防控工作深入到环境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使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

4、全面覆盖,有序推进。既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系统全方位全覆盖,又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突出重点。

三、主要任务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范围包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中要突出“三个层次”,查找“四类风险”。一是查找领导岗位风险,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二是查找中层岗位风险,根据职责定位,针对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等重要环节发生或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三是查找其他重要岗位风险,各级重要岗位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查找并分析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内部管理权等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查找的廉政风险涉及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社会环境等“四类风险”。要在全面排查、普遍防范基础上,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范。

1、清理部门职权清理范围:一是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评审、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以及其它行政执法权。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权。四是内部管理权,包括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财务支配、物资采购等。对清理出来职权,按照最终决定权分成ABC三类,A类权利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决定或者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定,B类权利由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决定,C类权利由单位内设科室负责人决定。在对职权全面清理和合理分类的基础上,编制本单位的职权目录。

2、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程序严密、精简效能、职责明确、方便办事的原则,根据环保职能、工作岗位、工作任务绘制不同岗位(或专项工作)的运行流程。流程图应载明:(1)行使条件,依法主动行使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申请行使职权的依据;(2)运行程序,即工作流程;(3)承办岗位和责任人,即权利运行各个环节的承办科室和具体承办人员;(4)办理时限,即完成某一步骤和环节的时间限制;(5)相对人权利,即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要求说明的理由、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6)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即管理相对人表达诉求的渠道和方式,处理结果的反馈或公开方式。

3、排查廉政风险点局领导班子、各科室、局属单位要结合具体工作任务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对权力运行每个环节逐一分析、论证,查找可能发生腐败问题的环节,确定相关廉政风险点和划分风险等级。依据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机率等因素,将局领导班子及个人、各科室、局属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点按三级划分。一级风险点,即发生时会违反党纪国法,产生严重不良后果,或风险发生机率高的风险点。二级风险点,即发生时会违反上级有关规章制度,产生较为严重的不良后果,或者发生机率较高的风险点。三级风险点,即发生时会违反本部门有关规章制度,产生一定的不良后果,或者风险发生机率较低的风险点。

4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照查找出的腐败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内部管理,科学配置权利,优化工作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完善制度。对权力过于集中的,进行合理分解和配置,达到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衡;对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细化裁量标准,规范实施程序;对工作流程不规范的,进行流程优化和调整;对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对“环保六项权力”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要加强统筹和指导,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办法,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

5、预警纠偏本部门职权目录,权利运行流程图、腐败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要通过门户网站、工作手册、办事指南、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的评议和监督。建立岗位廉政风险“红橙蓝”三级预警制度,对在检查和监控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廉政风险预警函,并采取自查自纠、教育提醒、廉政谈话等方式,及时进行预警提示和纠偏,努力把廉政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6、检查考核。各科室、单位职权目录排查的风险点、等级目录、防控措施以及局领导班子个人和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的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局党组审定后,存市局备案,督促各科室、局属单位对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经常性的自查,并定期开展检查工作。把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范围,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干部述职述廉等,对廉政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防控工作不力、执行制度不严,导致风险问题的进行通报或责任追究。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20106月)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进行组织动员,制定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20107月至9月)。局领导班子及个人、各科室、局属单位按照清权确权、规范权利运行流程、查找腐败风险点、建立防控机制和制度等环节,深入开展“排查腐败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工作。

3、检查整改(201010-12月)。各单位和科室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自查整改,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使风险查找更为准确,风险防控更为有效,并将廉政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的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并进行检查考核。以后每年年底要对腐败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自查整改,使廉政风险防控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

 四、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刘彦才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和其它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田晓燕同志兼任,徐海波为联络员。各科室、局属单位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室本单位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的推进联络事宜。

 

 

 

 

 

 

 

 

 

 

 

 

 

主题词:廉政 风险排查 方案 通知

抄送:湖北省环保厅,市纪委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

宜昌市环保局办公室           2010年06月1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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