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宜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发布高排放及排放不合格车辆名单的公告(2025年12月)

日期:2025-12-31 10:37来源:大气环境科
责任编辑:市环保信息中心阅读量: 打印

  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机动车遥感检测和黑烟抓拍系统,对城区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实时检测,根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遥感检测超标一次列为高排放机动车,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黑烟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黑度1级,判定车辆排放检验不合格。根据《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检测到的高排放和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明细予以公告(见附件),其中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取证后,移交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依法处罚。

  请高排放车辆驾驶员或车主(车属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并经排放检验合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请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驾驶员或车主(车属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并经排放检验合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上述车辆逾期未整改的,生态环境部门将纳入环保定期检验重点监管名录。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高排放和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明细

  一、高排放车辆明细
 

序号 车牌号码 车牌颜色 遥感监测时间 车辆行驶路段 超标项
1 渝B525AR 2025/12/1 伍家岗区伍临路 不透光度值
2 鄂EDP266 2025/12/17 高新区峡州大道 不透光度值
3 鄂E408R6 2025/12/19 伍家岗区伍临路 不透光度值
4 鄂EG183D 2025/12/23 伍家岗区伍临路 不透光度值
5 鄂E1W962 2025/12/25 猇亭区峡州大道 不透光度值

 
 二、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明细
 

序号 车牌号码 车牌颜色 遥感监测时间 车辆行驶路段 超标项 林格曼黑度值
1 鄂EK2U76 2025/12/1 伍家岗区伍临路 林格曼黑度 2级
2 鄂EF970Z 2025/12/7 西陵区黄河路 林格曼黑度 2级
3 鄂EN6W62 2025/12/9 猇亭区峡州大道 林格曼黑度 2级
4 鄂E3X234 2025/12/12 西陵区黄河路 林格曼黑度 2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