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突发事件信息公示的说明
日期:2025-12-12 13:48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应急和信访科
2025年前三季度我局均在局官网公布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示表》,因前三季度我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所以该公示表中无需填写“时间”“地点”“事件名称”“环境污染类型”“事件分级”“污染事件起因”“处置结果”等要素内容。不存在“1.未发现公布2025年公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进展信息;2.未发现2025年公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的影响和损害的评估结果等信息。”两项问题。
特此说明。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应急和信访科
2025年12月12日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