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宜昌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日期:2025-03-24 15:15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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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进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0号)和《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鄂环发[2020]19号)的相关规定,我市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了定期调整。现将我市2025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日。

  一、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日--3月28日

  二、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717-6456732

  来信地址: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宜昌市西陵区果园一路5号)

  邮编:443000

  三、公示期间,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接受来信、来电和来访。举报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以方便核查,并留下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