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4年5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切实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研究落实反馈意见,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头认领,主动担责,深入剖析,着力推动巡察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整改责任落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整改全过程进行整体部署和督促检查,实行半月一调度,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切实增强党组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制定《中共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实施整改“销号制”,每半个月调度一次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各责任科室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进展,各分管领导集中开展现场督导和逐项核查,研究推进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代市委、市政府拟定了美丽宜昌建设实施方案初稿,系统设计美丽宜昌建设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组织实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2023年以来,全市共计新增减排能力COD8.74吨/年、氨氮0.48吨/年、二氧化硫25吨/年、氮氧化物339吨/年、烟粉尘44吨/年、VOCs18吨/年。三是大力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2023年以来,全市共减排化学需氧量10101吨、氨氮999.7吨,实施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治理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11个,减排氮氧化物2286.29吨、挥发性有机物722.88吨。四是制定《宜昌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
2.关于“守牢水环境安全底线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入河排污口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有序推进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973个入河排污口已基本完成整治。12个上报整治完成存在问题排口,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2024年1–11月,全市11个湖泊中,已划定水功能区的6个湖泊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水质目标。未划定水功能区的5个湖泊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Ⅳ类水质。三是对玛瑙河、巩河、沮漳河等重点河流断面水质改善工作开展现场帮扶指导。2024年1–11月,全市34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淯溪大桥断面、巩河水库首断面单月水质均达标。四是宜都市城西水厂已完成主体施工,即将建成投运。
3.关于“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宜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和《宜昌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印发实施冬防工作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4年截至目前,我市尚未出现重污染天气。三是已落实专项资金45万元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截至目前已抽测556台,查处4台,督促维修29台,抽测比例已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四是对去年走航监测反复高值及部、省级监督帮扶反馈的51个问题点位开展“回头看”,发现问并督促整改7家。持续开展第三方巡查、走航监测,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06个。检查涉VOCs废气治理设施企业86家,发现问题37个,依法处罚1家。启动姚家港工业园区涉气企业排查整治,已排查企业13家,督促整改问题85个。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检查,检查汽修44家,督促整改问题30个,猇亭区汽修集中喷涂中心已建成,正在积极推进伍家岗区等地集中喷涂中心项目建设。局信访科受理投诉统计,2024年截至9月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收到涉气投诉1030件,同比下降5.8%。
4.关于“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宜昌市优先监管地块环境管理工作的提醒函》,对2023年未完成土壤污染管控的15个地块积极推进土壤污染管控,6个地块土壤调查项目已进入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申请库并已开展土壤调查前期工作,1个地块已开展土壤修复,1个地块已落实风险管控措施,2个地块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3个地块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个地块已完成风险评估。二是加大对利用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的督导力度,截至目前,2021年至2023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已提升至55.20%。三是2024年,全市33家企业已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当阳市陶瓷企业煤改气试点工作,目前已关闭5条陶瓷生产线,降低危险废物煤焦油、焦油渣产生量。2024年以来抽查企业67家,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化评估考核全部达标。
5.关于“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指导9个畜禽养殖大县及重点区域完成县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印发。长阳自治县朝鸿养殖场已全部整改完成,群众反映的贺家坪镇生猪养殖粪污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秭归县规模养殖场已全部完成环保手续。点军区69家应关停拆除养殖场(户)已签订协议44家,启动拆除31家,通过验收27家;46家应综合治理达标养殖场(户),已完成34家,已验收3家;12家粪污直排养殖场(户)已全部通过治理达标方式完成整改。
6.关于“整改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宜昌磷矿黑良山矿区已编制完成渗漏排查报告。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已开展地下水污染源渗漏排查,正在编制渗漏排查报告。二是完成猇亭化工园危化品运输车专用停车场建设和猇亭化工园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对园区封闭化、智慧管控平台、车辆等全过程监控进行升级改造。三是完成101个关闭矿山图斑(实际为67座矿山)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及周边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调查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重点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目标,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务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班子成员不折不扣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形成一支作风正、能力强、水平高的环保铁军队伍。
二是抓好作风建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持强力正风肃纪,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深挖问题根源,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标本兼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落实到位。
三是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敢于担当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整改销号。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预防,经常性自查自纠,严防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3日。联系方式:电话0717–6446412(工作日8:30—17:30);通讯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胜利四路48号市生态环境局,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1044208251@qq.com。
中共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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