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日期:2023-03-10 09:08来源:综合科(科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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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至3月30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联系人:罗立华 联系电话:0717-6440106

  电子邮件:450186928@qq.com

  联系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宜昌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宜昌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