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日期:2023-03-10 09:08来源:综合科(科监科)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至3月30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联系人:罗立华 联系电话:0717-6440106
电子邮件:450186928@qq.com
联系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宜昌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宜昌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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