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12-02 16:08来源: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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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环境执法,强化责任担当,为提高我市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我局法治建设情况及2023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思想引领,在压紧压实责任上狠下功夫

  1.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方面坚持带头示范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5月,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杰同志在三峡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就生态环境部门是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为全市抓好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引。另一方面定期组织集体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学习纳入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集中学习方案》,2022年8月,邀请三峡大学潘爱国副教授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培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互融合。购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书籍供局干部职工传阅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加强统筹谋划,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年初制定《2022年宜昌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2022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责任科室,把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统筹推动“八五”普法和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细落地落实。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会上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依法行政重要事项,不断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按要求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各项工作。并结合我局具体工作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规范权力运行,在制度建设上筑牢法治根基

  1.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定《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局官网进行公示。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扩大合法性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2022年以来,审核办理各类征求意见30余件。

  2.依法开展清理行政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及备案工作。2022年3月,我局积极开展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有冲突不宜继续施行的规章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截至目前已将16份印发文件目录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备案审查,同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规定,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政治性审查、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审查,并及时向市委办法规室进行备案。

  3.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与行政权力及时、全面衔接,2022年4月,我局印发《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修改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明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责任主体为各业务科室,对权责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负责。通过规范工作程序,共梳理出我局权责清单205项,其中行政处罚类事项158项,行政强制类20项,行政检查类事项5项,行政许可9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8项。

  4.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抓公开公示,促进执法透明。完善公示制度,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明确公示内容和公示载体,编制完成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制度文件,在市局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抓执法过程,规范全程记录。各执法机构配齐配好执法记录设备,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专门档案,指定专人管理。三是抓合法有效,严格法制审核。我局坚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和重大执法决定备案管理。2022年以来,已召开案审会6次,集体审议重大疑难案件11件,法制审核49件,向市司法局备案49件。

  5.落实法律顾问常驻制度。我局与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该所派遣律师常驻我局,参与合同审查,案件审核,法律知识培训等工作,出席我局涉法事项研讨会、案审会等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2022年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审核环境违法案件共计74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17份,审核相关合同346份,提供包括参加案审会、法律讲座等法律服务60余次,全程参与我局拆违专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1次,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为我局防范决策风险提供力量。

  6.争创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标杆。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紧抓示范创建,按照中央和省关于示范创建工作要求,积极参与项目申报,我局上报“创新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改革”被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三)严格公正执法,在落实关键举措上聚焦发力

  1.健全执法工作机制。印发生态环境执法暨大练兵实施方案、执法计划、项目清单和县市区分局执法暨大练兵评分指标清单,强化对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日常考核和统一调度,建立周调度、季通报、半年约谈、年考核机制;全面完善问题交办、专案盯办、执法帮扶、责任追究等4个督办机制,强力推动执法工作;深化执法司法联动机制,我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1家单位共同印发《关于建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为服务保障宜昌绿色发展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完善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发布执法典型案例5批24个,省生态环境厅采用5个,宜昌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获评全国行政执法优秀奖。

  2.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查处工业企业污水偷排直排、打击危险废物和在线数据弄虚作假犯罪、移动源排气污染、排污许可、蓝天保卫战、建设项目“三同时”自主验收、船舶维修及拆解等15项专项执法行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会议3次,对14个县市区实行点对点交办环境问题线索清单,调度全市执法力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数221件,下达处罚决定书122件,处罚金额794.04268万元。全市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1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6件,实施停产整治案件2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件,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7件。

  3.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宜昌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操作系统改版升级以及生态环境监管对象、执法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对“一单两库”进行动态调整,将本年度256家重点排污单位、49个跨县市区建设项目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对市本级39名执法检查人员信息予以修改完善,根据检查事项需求,建立监管对象标签13个。为确保各县市区同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建立问题线索定期交办机制,根据双随机检查结果,每季度形成《双随机检查情况汇总表》,并下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提醒函》,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分局对照检查清单中所列问题,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目标同向、进展同步,不留短板,不漏盲区。2022年以来,我局已发起部门内双随机抽查任务9个,主动发起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联合抽查、城镇污水处理厂联合抽查等跨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2个。市本级开展双随机检查共计155家次,其中重点污染源59家次,一般污染源79家次,跨县市区建设项目专项检查11个,联合抽查6家次,共出动监察执法人员310人次,发现并要求整改的环境管理问题51个。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等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4次,共计检查18家企业。

  4.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制定《宜昌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实施方案》,通过“现场讲法”、“模拟执法”、“以案释法”等形式,每月组织开展法制审核线下交流活动,并汇编印发《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参考》期刊6期,总结提炼环境执法经验成果。制定年度生态环境执法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1200余人次。开展两次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深入推进对县市区分局执法稽查工作。通过“进企业现场实地操练+典型案例分析技能”双比武方式,层层选拔了6名执法能手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训,并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中荣获团体二等奖,2名参赛队员分获个人一等奖和三等奖。

  5.严格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市生态环境局以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召开工作推进会议2次,部署生态环境损害线索筛查和生态环境部第三批损害线索初步核查工作,并主动与两级检察部门和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2022年以来,宜昌生态环境系统共发起损害赔偿磋商6件,其中4个赔偿义务人已履行了赔偿义务或签订赔偿协议。同时积极推动行政处罚程序与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试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前开展鉴定评估、损害赔偿磋商等程序,对于未造成损害、损害金额较小、主动赔偿或修复的当事人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四)优化营商环境,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上精准施策

  1.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行政审批堵点,确保“只进一扇门”、“一网通办”。目前我局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已通过实体进驻中心、全程网办等方式优化办事流程,落实项目优化和简化环评文本和审批程序的相关规定,实现“一网通办”。在全省首创新建涉水项目环评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二合一”审批基础上,深入探索“多评集成”改革试点,将同一建设项目涉及的非辐射环评、辐射环评以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等多个生态环境部门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一个环评报告,实行一次告知、开展一次审查、出具一个批复,进行统一受理、统一公示、统一送达。通过刀刃向内、自我加压,着力提升审批时效,可为企业至少节约“时间成本”15天以上。2022年以来,已指导近400家市场主体依法完成环评手续。已完成9个新建涉水项目和2个辐射和非辐射环评项目的联合审批。

  2.推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着力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在全市范围内筛选“管得住、信用高、守法好”的企业,制定并公布《宜昌市2022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列入执法正面清单的3类126家企业以及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纳入非现场监管范围,把落实正面清单制度与非现场监管执法有机融合,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严惩重罚。2022年以来通过电话、网络、在线监控、无人机等形式帮扶检查正面清单企业1164家次,上门指导帮扶企业159家次,移除宜昌市正面执法清单1家。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累计下达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决定书52件。我局提炼总结的“宜昌市探索生态环境领域非现场执法监管”创新实践案例,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编著发行的《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收录推广。

  3.创新执法服务模式。以属地监管为原则,我局执法人员联合生态环保专家对550家企业“上门问诊”,就企业生产各个环节和点位进行“全面体检”,列出企业“病症”128个,开出个性化“治疗包”242份,在执法中及时指出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一次性告知整改意见或建议,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整改到位、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有效解决企业急难愁盼的环境问题。制作普法微视频《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共建环保法治生态》,以形象生动的动画宣传推行“环境守法告知十条”,引导广大企业知法守法,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创新推出包含“服务式”执法、“提醒式”执法、“差异式”执法的“三式”执法,该项工作获评2022年全市“法治惠民”创新项目。

  4.加强生态环境诚信建设。我局根据《湖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文件要求,加强企业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录入,切实提高“双公示”工作质量,努力实现我局“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截至目前我局已公示并推送行政许可信息87条,行政处罚信息27条。我局坚持以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为抓手,积极推动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环评审批、资质审核、评先评优、资金扶持等行政管理工作中,按照“信用先行”原则,全面查询当事人信用信息。今年以来,我局已累计开展企业信用核查866次,信用修复10家次,帮助银行等市场主体了解企业的环境信用和环境风险,作为其审查信贷等商业决策的重要参考,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绿色助力。

  5.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我局不断提高官方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网站在环境监督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2022年以来,已通过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182余条,市政府“中国宜昌”网生态环境局专栏上发布信息712余条,省生态环境厅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发布信息690条。共受理通过“中国宜昌”网及邮寄等渠道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全部信息公开申请均妥善处理,无因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事项。

  (五)创新普法宣传,在培育法治观念上主动作为

  1.共织普法工作“一张网”。我局制定《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立足工作实际,精准谋划推进普法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划分“责任田”,明确普法重点内容、普法对象及任务计划,并安排落实普法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抓好机关干部,管理对象,乡村振兴联系点群众,联系社区居民4类人群普法教育工作,把尊法学法守法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在线学法考试和旁听庭审等活动。

  2.实现普法服务“全覆盖”。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高素质生态环保铁军的要求,加大干部职工普法力度。2月,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春季培训,邀请司法、法院的专业人员以及部分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分别围绕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复议中存在的问题、环境行政处罚审判要点、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等课题进行教学辅导。7月,积极组织参与省厅“一月一法”集中研学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月一法”集中研学活动的通知》,统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6部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全市涉VOCs排放、涉水的200多家重点排污单位和企业开展环境守法普法视频培训。印发《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方案》,邀请法律顾问深入韩家坝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并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日常生活、融入法治实践,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3.推动普法教育“接地气”。我局积极打造生态环境法治宣传链,聘请专业人员着手编写脚本、谋划小视频情景,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内容,以我局执法监管中经常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事例作为蓝本,制作了2期普法小视频。发放了《湖北省生态环境执法案例普法宣传册(漫画版)》《常见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汇编》等普法资料1000余份。以深入浅出的方式,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加深教育和警示作用,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用好信息宣传主阵地,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介发布更新生态环境普法动态,今年以来累计在中国环境报、湖北日报、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官微、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官微等平台发布执法信息260余篇,通过执法信息的多渠道多平台广泛宣传,针对违法案例及时普及法律法规,让每一次执法行为都能变成一次普法教育的过程,树立办案就是普法的理念,真正把法律知识传播出去。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市生态环境方面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足以应对新形势下环境执法监管的新要求,环境执法强度有待提高。大气中心、水土中心等事业单位虽具有管理职能,但受限于执法证申领规定,部分人员无法取得执法资格,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存在障碍。二是各类档案资料整理归档还需完善,在执法稽查过程中发现各县市区分局行政执法档案和台账制度的落实存在一定欠缺。三是生态环境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存在空白,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特别是流域法治文化长廊建设进展缓慢。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统筹联动,构建全市执法大格局。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执法统筹、指导、调度、考核工作,让各县市区切实担起生态环境执法主责主业第一责任,准确把握执法工作方向,凝聚形成生态环境执法合力。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以及造成环境质量恶化的重点问题实施专案查办,完善环保、公安、法院、检察院等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严格的执法监管倒逼环保责任落实,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二)创新科技赋能,打造智慧执法新引擎。进一步在执法信息化应用、非现场执法监管等科技赋能下大功夫,全面推行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充分发挥物联网、大数据、视频监控等信息技术手段,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机制,提升规范执法智慧监督水平。通过执法和服务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实现由“监管型、约束型”执法向“服务型、引导型”执法转变。

  (三)谋划重点工作,高质量推进生态修复。以更好推进生态修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各县市区分局及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动机制,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同步开展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行同时启动、同时调查、同时追责,简化案件办理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切实做到规范执法、高效执法,打破“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真正实现依法办理、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宗旨。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