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6)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要求,现将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6)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城区道路扬尘、施工扬尘等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且反弹严重,例如伍家岗区2019年大气巡查累计发现各类问题500余个,其中扬尘污染问题占比超过7成。在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方面,《宜昌市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底失效,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存在管控机制不畅问题;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有效提升扬尘污染精细化、规范化管控水平,建立餐饮油烟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三、整改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强化扬尘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保障扬尘污染防治经费,落实文明施工红黑榜、信用评价等日常管理措施。
2.继续实施《宜昌市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建立餐饮油烟监管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长效化机制。
3.修订《宜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工业企业绩效分级,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专项执法,提高重污染天气响应精准性、时效性。
4.督促加强对伍家岗区扬尘污染管控的指导、督办,确保该区扬尘污染问题不断下降。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深入贯彻实施《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部门印发实施《宜昌市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发布四大类349个重点扬尘污染源,聘请108位扬尘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规范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技术标准,全面推行重点扬尘污染源颗粒物在线监测。制定《宜昌市建筑渣土处置精细化管理规范》《宜昌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红黑榜制度》,开展施工检查及曝光,发布红黑榜23期。保障扬尘污染防治经费,在2018版基础上将房建工程上调20%,市政工程上调50%。出台《宜昌市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整合现有视频系统、实名制系统、扬尘监控系统,实现“三网合一”。2019年至2021年,组织货车、危化品车、城市工程运输车专项治理170余次,严查严处货运车辆闯禁行、非法改装、超限超载、抛洒遗漏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查处货车闯禁行10866起、非法改装738起、超限超载3738起、抛洒遗漏341起,有效减少了货运车辆通行造成的扬尘污染。
2.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城管、环保部门对餐饮集中区域、夜市临时经营区开展专项检查15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户)1679家次,督促安装及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151家,建立健全餐饮油烟联合执法机制。城管、环保、市场监管、公安、文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宜昌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通告》并在各媒体发布,取缔违规露天烧烤摊点76家。
3.开展工业企业绩效分级评价,制定并印发宜昌市2021-2022年度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已通过资料现场审核B级企业5家,绩效引领性企业3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4次,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依托于一市一策专家组,建立“日会商、周调度、月研判”等制度,预测预报空气质量状况,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4次,并及时发布预报提醒市民注意防护,联合多部门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专项执法,降低污染程度。
4.定期组织城管、住建、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市级大气三方巡查机构强化对伍家岗区的日常巡查,并督促其持续加大道路扬尘整治力度,指导建立房屋拆除作业事前备案审批制度,伍家岗区扬尘治理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
该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3日,共7天)向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联系人:汪晓鸣 联系电话:0717-6446807
汤 蓉 联系电话:0717-6448102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