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甲烷总烃监测站点建设项目采购意向的公告
日期:2021-12-06 15:33来源:大气中心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非甲烷总烃监测站点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非甲烷总烃监测站点建设项目
二、采购需求概况
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十四五”湖北省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方案》(鄂环办〔2021〕48号)等文件要求,须在人口密集区内开展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且臭氧高值区域至少建设一个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点。要求2022年1月底前完成建设,且与总站联网,站点建成后能够按照监测标准开展监测,并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三、项目预算金额
约60万元
四、预计采购时间
2021年12月
五、项目实施期限
站点建设周期为1个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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