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市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HM-WF(2021)04。
2.项目名称:宜昌市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5万元。
5.采购需求:2019年入河排污口专项行动中排查的长江、清江流域范围共1971个入河排污口。部分入河排污口设置标识牌,全部排口均需完成信息录入及现场调查工作。
6.服务期限:10月30日前完成现场调查,分类及溯源信息录入;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标识牌设置工作(根据各县市区溯源情况,同步完成标识牌设置工作,完成后拍摄照片);12月底前完成整治信息录入并交付编制成果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3日(8:30至12:00,14:00至17:30;工作日)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28263112@qq.com)并交纳报名费300元。采购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将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发送至已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邮箱,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将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宜昌国际大酒店12楼会议室。由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9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国际大酒店1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招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
项目联系人:杜飞锦
联系方式:0717-6448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港窑路36号
项目联系人:先文龙
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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