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群众满意机关”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根据市“双争”办《关于对2020年度群众意见进行反馈整改的通知》(宜直“双争”办文〔2021〕1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认领共性意见7条。为做好2020年度“群众满意机关”评选反馈的意见整改工作,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认领意见及整改措施
1.持续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QQ、微信工作群少了但钉钉群多了,正式文件少了但“白头文件”多了;过度留痕问题,以调研之名督查之实等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自纠;二是持续推进微信、QQ、钉钉工作群和政务APP常态化管控,防治过多过滥。三是保持对精文减会的刚性约束,确保纳入精简范围的文件、会议较2020年只减不增,避免改头换面、明减实不减等弄虚作假行为。四是严格实行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计划管理,不得以调研之名行督查之实。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信息中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多想怎么干、慎言不能办;窗口单位要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整改措施:开展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进一步减少审批材料、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加大“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力度,提高服务质效。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带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发扬伟大抗疫精神,推动卫生城市创建。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健康教育;二是全面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营造健康文明的无烟环境;三是规范开展除四害活动,结合爱国卫生月和干干净净迎国庆扎实做好春、秋两季除四害活动。
责任单位: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多开展文体活动,让机关干部工作有热情,生活有激情,提振精气神。
整改措施:一是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系统党员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包括歌咏会、故事汇等活动;二是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结合各自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组织生态环境系统男子篮球赛等文体活动,在三八妇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特定群体开展户外拓展等文体活动;三是结合上级安排,适时组织系统干部观看红色影片等,丰富业余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目前雷声大雨点小、部门推诿推责、不敢担当的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制定出台《宜昌市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明确各科室(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和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做好机构改革的“后半篇”文章。机构改革后的单位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完善机制,提升效率。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进一步理顺干部管理、财务管理各项制度;二是开展人事干部培训,提高素质,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责任单位:人事科、财务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加强部门信息公开。机构改革后,群众不清楚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办事不知道找谁;部门要加强网站管理维护,及时公布职能职责、审批事项经办科室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和咨询。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人员及职责,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及各科室联系方式及时公开,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确保工作落实。公开的信息应在信息生成和变更后规定时间内,及时通过有效载体和途径公开;二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对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工作简报、宣传栏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发布公开各类环保信息,方便公众查阅环保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引导公众关注、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整改。各责任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群众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直属机关党委要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统筹,对问题整改实行台账管理。各问题整改责任科室、单位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明确专人负责,逐项整改,任务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认领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建立制度机制,持续深入抓好整改,确保取得成效。
(二)销号管理,定期上报。各责任科室、单位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认领问题的整改销号,并将整改成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直属机关党委汇总。未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做出说明,制定工作计划,持续推动整改。
(三)党建引领,确保实效。各支部要将2020年度“群众满意机关”评选反馈意见整改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及时总结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环境问题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建立为民服务长效机制。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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