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监测行为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况说明

日期:2020-12-28 11:35来源:综合科(科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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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开展的生态环境检测机构监测质量检查中,未发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者违法的行为。现将相关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2020年8月,市生态环境局对抽取的四家第三方监测机构葛洲坝集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湖北千里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景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和武汉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现场采样、样品保存和运输到实验室分析的监测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组织市、县两级监测站技术人员开展飞行检查、盲样考核、质控审查、报告审查、结果评价,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至检测机构,并督促整改。在监督检查中未发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者违法的行为。

  2020年12月,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对宜昌市各社会检测机构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反馈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结果如下:4家被抽查单位中葛洲坝集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湖北千里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景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3家公司已完成整改,整改情况较好;武汉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仍存在整改报告不规范问题,已要求该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前重新提交整改报告。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