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柏临河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0-11-02 09:56来源: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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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宜昌市柏临河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

  一、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一是在后河文畈段、后河入河口、牌坊河李家台段、牌坊河入河口和柏临河干流鸦宜铁路桥下建设5座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二是配套1套溯源检测系统和6个月河道污染排查服务等内容。项目预算350万元。

  2.采购范围:宜昌市柏临河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提供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须在生态环保领域代理过50万以上的货物或服务类采购项目且有政府公开招投标项目代理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竞争性谈判开始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竞争性谈判小组核验)。

  四、报价说明:

  1、供应商报价应是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

  2、根据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2.7万元。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各1本)并加盖公司鲜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须包含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营业执照;

  5、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均通过的供应商方可参加竞争性谈判,否则取消其竞争性谈判资格。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0年11月5日上午09时00分前,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宜昌市西陵区果园一路5号319室

  七、竞争性谈判

  时间:2020年11月5日上午09时00分前

  地点:宜昌市西陵区果园一路5号302室

  八、成交确立方式:

  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黄莹颖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果园一路5号

  联系电话:0717-6457219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