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监测项目招标代理竞争性谈判文件
经市政府批准,2020年9月1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印发了《宜昌市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为确保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加快推进全市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工作,为后续溯源、整治提供数据支撑。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现拟启动“宜昌市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监测采购项目”,现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谈判文件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监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20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超过1.6万元。
3.采购内容:入河排污口监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4.交货地点:宜昌市西陵区胜利四路48号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提供入河排污口监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2)服务要求:
1、招标代理服务直到为采购人采购到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止。
2、项目需要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3、招标代理服务合同签订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招标代理服务。
4、报价采用总价包干,须包含“直到为采购人采购到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止”的所有招标文件制作、评审费、人员工资、税金等所有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商不得向项目投标单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5、招标代理服务完成后,需将代理服务过程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过程资料、成交公告等)胶印成册,送交采购人留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及以下相关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供应商投标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须为在宜昌市政府采购系统备案登记的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须在生态环保领域代理过50万以上的服务类项目且有政府公开招投标项目代理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9月15日17:00至2020年9月18日17:00。
2.领取地点:谈判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501室登记报名。
五、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六、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21日9时00分
2.地点: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宜昌市生态环境局4楼会议室。
联系人:杜飞锦
联系电话:0717-6448308
谈判文件组成:1、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本人持身份证参加,3、报价函(附件1).docx,4、承诺函(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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