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关于委托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的通知》修改意见的公告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的公告》(2019年第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权限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8号)精神,我局起草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9月6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
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纸质形式或发电子邮箱至下列地址,邮寄信件封面请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意见”。
邮寄地址和收件人: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收)
邮政编码:443000
电子邮箱:2415588@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分级审批反馈意见)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27日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权限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8号),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将《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20年本)》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分局审批权限
(一)高新区分局
负责审批除由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外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内其他所有建设项目。
(二)其余县(市、区)分局
负责审批本区域不在《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湖北省省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19年本))》及本通知发布目录之内的建设项目。
二、有关事项说明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备案管理。
(二)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权限与环评审批权限一致;已由我局审批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其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依照新的审批权限规定办理。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应当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为目标,切实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调控约束作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30日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20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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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行业类别 |
项目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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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畜牧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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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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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食品制造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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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酒、饮料制造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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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纺织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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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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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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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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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家具制造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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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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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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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石油加工、炼焦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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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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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医药制造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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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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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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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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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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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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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金属制品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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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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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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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汽车制造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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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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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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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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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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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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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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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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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环境治理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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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公共设施管理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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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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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卫生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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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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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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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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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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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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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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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水利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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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
城区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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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核与辐射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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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其他 |
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其他建设项目。 |
备注:1、表中所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均为属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审批之外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2、城区范围: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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