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聚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核情况公示

日期:2020-07-21 14:44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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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聚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初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YC-05-83-005)。2019年11月完成了废酸资源化综合利用搬迁项目,我局于2019年12月4日组织专家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形成专家意见,根据设备安装情况和专家意见,于2019年12月16日核发了经营规模2.3万吨/年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0年7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宜昌聚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2020年7月17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和该公司落实专家意见提交了《关于宜昌聚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规模的现场核准意见》,现原则同意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规模从“2.3万吨/年”至“57995吨/年”,其他经营相关信息不变。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的有关情况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1日-2020年7月27日

  公示期举报电话:0717-6458187 周兆俊

  通信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443000

  

 

  企业名称

  

 

  宜昌聚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代表

  

 

  胡朝晖

  

 

  企业地址

  

 

  宜昌市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区经度:111.613796 纬度:30.393434

  

 

  拟批准危险废物

  

  经营方式

  

 

  收集、贮存、利用

  

 

  拟核准经营类别

  

 

  HW34:264-013-34、261-057-34(仅限副产品废盐酸)、261-058-34(仅限副产品废盐酸)、314-001-34(含重金属废酸液除外)、397-005-34(使用盐酸、硫酸产生的废液)、397-007-34(使用盐酸、硫酸产生的废液)、900-300-34(含重金属废酸液除外)、900-302-34、900-304-34(仅使用盐酸、硫酸进行铁质处理产生的废酸液)、900-307-34(仅使用盐酸、硫酸进行铁质处理产生的废酸液)、900-349-34(使用盐酸、硫酸进行铁质处理产生的废酸液)

  

 

  拟核准经营规模

  

 

  57995吨/年

  

 

  拟核准有效期

  

 

  2020年7月28日至2021年7月27日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