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机动车在异地尾气排放不合格的公告
日期:2020-04-10 15:17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一季度,经其它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检测及路检路查,发现以下车辆(见附件) 尾气排放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车辆明细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员或车主(车属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车辆维修并进行排放检验,确认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宜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
2020年04月10日
附件:
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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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车牌号码 |
车牌颜色 |
检查地市 |
检查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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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EA9681 |
黄 |
山东省菏泽市 |
遥感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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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鄂ED3938 |
蓝 |
河南省驻马店市 |
遥感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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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鄂EB228M |
黄 |
上海市青浦区 |
遥感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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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鄂EB22M8 |
蓝 |
上海市青浦区 |
遥感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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