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宜昌市六届三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尹万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危险废物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管理,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监管执法,2018年在湖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中,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级为“A”,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考核达标率100%,位于全省前列。具体工作情况为:
一、工业危险废物源头管理更加规范。我市依托湖北省危险废物物联网系统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建立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数据动态管理体系,将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制度与日常环境监管相结合。每年年初及时完成年报审核工作,2018年共审核通过工业危废产生单位929家(含医疗单位),相比2017年增加517家,申报产生量增加4901.9882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覆盖率100%。2019年,我市全面推进新的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全国联网工作,按照要求在5月30日前全部完成了危险废物经
营、产生单位的新物联网申报补录工作。新物联网的使用,是对危险废物的信息化管理更加及时、全面,同时依托该平台,对所有注册申报单位实现了相关信息共享,同时在全国大中城市国家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对我市固体废物管理相关信息进行了发布。
二、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稳步提升。为扭转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局面,我市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3家,其中包括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利用1家(经营规模3万吨/年)、废催化剂(HW50)再生利用1家(经营规模1万吨/年)、废酸(HW34)再生利用1家(经营规模1.635万吨/年)、废矿物油(HW08)再生利用3家(经营规模共3.5万吨/年)、医疗废物集(HW01)集中处置2家(经营规模共15吨/天)、综合性工业危废集中处置(35大类、369小类)1家(经营规模0.95吨/年)和铅酸蓄电池收集许可3家(经营规模共5.2万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水泥窑协调处置企业3家(宜都华新水泥厂、当阳葛洲坝水泥厂、猇亭华润电力)。2019年,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及水上船舶产生的废矿物油的收集处置能力,环保、交运部门联合制定了《宜昌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及水上船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目前已建成并在经营1家、另有多家收集站点正在抓紧建设申报中。此外,我市大力推进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目前在姚家港工业园新建北控集团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经营规模10万吨/年、处置类别覆盖40个大类和361个小类),计划年底投入运行;在宜都工业园拟建宜昌化工园区三峡危废处置中心项目(经营规模6.8万吨/年、处置类别10余大类);在猇亭区新建绿拓(湖北)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再生利用工业废包装物(HW49、规模1万吨/年);在当阳新建金牛环保公司煤焦油(HW11))综合利用项目(经营规模6万吨/年),预计2020年完工投入运行;计划启动宜昌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改建项目,预算投资约1.7亿元,改建后处置能力达到到2.87万吨/年。相关项目建成运行后,我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能力将大幅提升,全力满足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的需要。
三、结合市场机制、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处置成本。按照我市对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的布局及陆续建成,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节危险废物处置价格,降低产废企业委托处置成本。为保证医疗机构医废集中处置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行业可持续发展,2019年5月市发改委(物价)、市卫计委联合对我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价格进行了询价调整。
四、不断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执法。2018年以来,我市以“清废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针对“清废行动”发现的涉及固废、危废的违法行为,共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8份,立案调查案件罚事先告知书11份,处罚金额111.03万元。同时,强化司法对接和案件移送,2018年全市环保部门对4件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向公安部门进行了移交。2019年持续加大固废危废执法力度,上半年,全市共立案查处涉及固废、危废环境案件20件,罚款累计47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件。
下一步,我市将始终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坚持严格执法与服务发展并举,不断推进全市危险废物监管、运行、处置等多方面综合能力建设,确保全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各环节的环境安全,引导企业持续规范发展。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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