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市志翔燃料助剂厂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核情况公示
宜昌市志翔燃料助剂厂于2014年12月初始取得湖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18年8月由宜昌市环境保护局换发经营许可证(编号YC 05-06-001),有效期自2018年8月8日至2019年12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宜昌志翔燃料助剂厂向我局提交了申请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我局于2019年12月12日组织专家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形成专家意见。2019年12月24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根据该公司落实专家意见提交了《关于宜昌市志翔燃料助剂厂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现场复查的意见》,现原则同意在原经营地址换发五年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的有关情况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5日-2019年12月30日
公示期举报电话:0717-6458187 周兆俊
通信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443000
|
企业名称
|
宜昌市志翔燃料助剂厂
|
|
企业法人代表
|
刘凤秀
|
|
企业地址
|
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文仙洞村2组
|
|
拟批准危险废物
经营方式
|
收集、贮存、利用
|
|
拟核准经营类别
|
HW08
|
|
拟核准经营规模
|
2000吨/年
|
|
拟核准有效期
|
2019年12月30日至2024年12月29日(五年)
|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25日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