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对2018年度群众意见整改措施公示
根据宜昌市直机关“双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度群众意见进行反馈整改的通知》要求,经市生态环境局直属机关党委9月例会研究,针对我局存在的5个突出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问题一: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过多,有些部门甚至每个科室都有一个对下工作群,并且习惯在其中安排工作,一旦刷屏就会被淹没,导致不能及时看到,影响任务完成,希望正式的工作安排通过电子政务办公门户网下达。
整改措施:
1、明确定位。严格区分工作群和非工作群,不得建立长期的非工作群,且不得在工作群中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2、整合资源。继续清理解散微信群、QQ群,统筹多科室、单位工作,对工作内容相似的只保留一个群,并对保留的工作群由群主或管理员专人负责管理,对发布的文件、信息、影像严格把关,对涉密的办公文件和内部资料一律不得通过互联网即时通信软件发布。
3、提升效率。能通过面对面方式解决的尽量不用工作群,能听过电话、传真解决的尽量不在工作群中发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二:文件多、会议多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带文号的文件少了但不带文号的文件多了,会议议题多、重点不突出、反复上会。
整改措施:
1、严控发文数量和质量,提倡少发文、发短文、讲实话和快阅处。能以网络媒体进行公示的则在网上进行公示,不再发文;凡是上级已有具体落实措施的,不再另行制定方案发文;凡是能通过电话或现场沟通解决的问题,不再发文办理;凡是能合并发文的,不再单独发文。
2、严控会议规模和数量,提倡少开会、开小会、开短会和严肃会议纪律。根据工作实际,会议时间尽量确定在周一上午或周五下午,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开会,充分保障基层工作时间。
3、修订完善局长例会、议事决策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办文、办会、办事、办公规范。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工作能面对面解决的尽量少发文、不开会,提高办公效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三:要进一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现象,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少数单位事还是难办,对群众反映问题仍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
整改措施:
1、梳理科室、单位工作事项,严格落实科室、单位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平时工作安排布置下去后,不敷衍了事,采取实时跟进,经常回头看,查存在的问题及落实情况,并适时反馈。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高度关注、有力解决,及时做好群众意见回访,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2、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将各科室、单位工作事宜及职权范围以部门名义向社会进行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前了解相关情况。
3、加强正面引导,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提高责任意识,主动作为,敢于突破自我,勇于担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四: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夜明珠边上一些修车修船商户经常向河里倾倒油渣。
整改措施:
8月29日接到群众个性意见反馈文件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夜明珠修车修船商户进行排查,同时扩大检查范围,对附近沿长江岸线开展检查,目前调查走访工作正在进行中,涉及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整改时限:闻之力办,跟踪问效。
问题五:在监督执法时,建议更细化执法标准,责任划分应更具合理性,不能随意采用顶格处罚、关停等“一刀切”方式,应帮助企业整改成长。
整改措施:
1、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企业生产、建设动向,在监督的同时加强指导,做到服务在前,有效预防违法行为发生。
2、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等制度的实施,加强执法队员的培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案件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复议、经得起诉讼。
3、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履行行政处罚职能,细化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规范性。并严格贯彻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出台相应制度,加强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权的公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减少随意性,坚持依法处罚,从严监管,严禁关停等“一刀切”情况发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以上问题,局属各责任单位、各党支部要对号入座,对照深查,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既要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的认真落实,又要立足从源头上、从深层次上解决突出问题,搞好建章立制,并将整改工作总结报局直属机关党委12月例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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