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十二)

日期:2018-08-07 21:51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xxzx阅读量: 打印

序号

受理编号

信访投诉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

[2018]3D0731001

点军区紫阳慧龙科技里面的一个塑料厂(叫浩海)生产时噪音特别大,有塑料味。

点军区

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是宜昌皓海塑业有限公司,位于点军区华阳路7号,主要生产塑料餐盒,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1.关于“噪音特别大”问题,属实。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热成型机运行时存在噪声污染,无噪声防治措施。

2.关于“有塑料味”问题,属实。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在加工塑料产品时产生的异味未采取防治措施。

属实

1.点军区环保局约谈了该厂法定代表人吴某、总经理唐某及现场负责人郑某。

2.责令该厂停产整改。对该厂未批先建及噪声、废气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

[2018]3D0731002

夷陵区分乡镇高长村家家有生猪养殖场,有部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排到普溪河,高长村村委会附近的河道可以看见污水,有臭味。排污管道有遗漏现象,高长村与普溪村交界处有大面积的遗漏。

夷陵区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家家有生猪养殖场为宜昌家家有畜牧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分乡镇高场村5组。目前拥有能繁母猪存栏规模850头,年出栏仔猪、种猪、育肥猪16500头。该公司已实现粪污无害化、能源沼气化。沼液通过管道输送至山里来和百里荒公司租用的农田内用于肥田。

经对养殖场内外排查,没有发现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排到普溪河,也未发现渗漏痕迹。沿普溪河及家家有公司沼液排放管道到高场村委会附近河道(约2公里)排查,也未发现污水和臭味,但最终在高场村和普溪河村交界处的沼液贮存池旁农田(为百里荒公司租用,约20亩)发现有沼液排放痕迹。经调查,该公司于20172月、3月分别与山里来公司、百里荒公司签订了“沼液综合利用,推动循环农业健康发展”的合作协议。74日,该公司通往宜昌山里来蔬菜基地的沼液管网被大雨冲毁5处约330米,紧邻家家有公司的3处约120米管道经抢修现已恢复,剩余紧邻山里来公司的2处约200米管道因河床冲毁较为严重,短期无法恢复。为解决管道冲毁导致的沼液无法输送到山里来蔬菜基地的问题,在与百里荒公司协商一致后,将沼液储存池的沼液排到百里荒租用的部分田块进行土地改良,便于后期农作物种植利用。

部分属实

宜昌家家有畜牧有限公司在沼液处置利用中造成部分田块沼液排放过量,夷陵区督察专班已现场要求该公司采取如下措施:根据土地消纳量对农田按需输送沼液;修复2处约200米被冲毁的管道,目前已修复50米,8月底完成;加强对沿河沼液管道的日常巡查管护工作,发现设施损坏必须及时维修。

3

[2018]3D0731003

点军区落步趟村刘书记家的养殖场,臭味特别大影响村里居民生活。

 

点军区

 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场名为宜昌同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点军区土城乡落步淌村2组。该公司于2011年建场养殖,配备发酵池、沼气池、沼液池及有机肥生产车间,沼液通过管道接入村里的蔬菜基地,沼气提供全村160户村民使用,沼渣运到有机肥生产车间作为有机肥原料。目前,该场生猪存栏量750头,母猪153头。

经核实,关于有臭味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及周边走访发现,该养殖场确实存在一定养殖臭味,集中于养殖区域和有机肥生产车间内。

属实

1.点军区政府约谈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刘某和现场负责人李某。

2.要求该公司对养殖区域的清扫冲洗频次从原每日2次增加至每日3-4次,并保证清洁效果;发酵罐进行封闭,并在出气口安装除臭装置。

3.责令该公司的有机肥生产车间在除臭设施未完成整改之前,不得复产。

4

[2018]3D0731004

夷陵区龙泉镇雷家畈村杨泗冲采石场,生产的时候噪音、粉尘很大,大车运输把村里公路压坏了。离村里的饮用水源很近,对村民饮用水有影响。

夷陵区

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杨泗冲采石场位于龙泉镇雷家畈村 2组,主要经营: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加工、销售。

经过现场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信访人反映“生产的时候噪音、粉尘很大”问题,情况属实。

原生产过程中确实存在噪音和粉尘污染,噪音主要来自矿石开采、矿石粉碎搅拌。粉尘主要来自粉碎设备和碎石输送。目前杨泗冲采石场已停产停运,厂区内正在进行“三湿两封闭”改造(即钻机湿、加工湿、运输湿,封闭加工、封闭运输)。

2.信访人反映“大车运输把村内公路压坏了”,情况部分属实。

杨泗冲采石场运输线路主要经宋杨线,因采石场运输车辆多,毁损严重,影响了群众出行,群众反响强烈,村委会多次与采石场协调,最后达成由采石场修复的还建协议,于2017620动工,2017825日还建完工。目前采石场门前道路标识完善,通行状态良好。

3.信访人反映“采石场离村里的饮用水源很近,对村民饮用水有影响”,情况不属实。

雷家畈村委会区域饮用水源地为榨坊河自来水厂,杨泗冲采石厂位于雷家畈村赵家湾,距离榨坊河水源地2公里,以五龙包山脊为第一分水岭,该厂采石规划范围不在榨坊河水库承雨面积之内。

部分属实

1.夷陵区龙泉镇政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三湿两封闭”(即钻机湿、加工湿、运输湿,封闭加工、封闭运输)改造进程,规范采石经营。整改完成前,停产停运。

2.龙泉镇组织工作专班对该场加强巡查,确保问题不反弹。

5

[2018]3D0731005

宜都市陆城有沿实业化工厂,生产时有刺鼻的臭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宜都市

信访人反映的“有沿实业化工厂”实为宜都市友源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宜都市工业园区,环保手续齐全。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01881日,宜都市政府组织宜都市环保局、环保警察大队、陆城街道办事处到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污水处理站附近稍有酸性废水带来的异味;公司主要工艺废气为氯化氢和氯气,经碱洗塔净化达标后排放,对生产中无组织有机废气,在三个生产车间安装负压吸气装置,收集废气经碱洗塔洗涤处理,以降低无组织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18年该公司委托湖北景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一、二季度监测,未发现超标现象。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

部分属实

1.宜都市政府约谈了宜都市友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以废气、废水为重点的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2.要求该公司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全面监测。若有超标排放情况,将立案查处。

3.责令该公司根据已提交的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4.要求该公司加强与周边村民沟通交流,定期召集村民代表开展“走进企业、深入车间”走访活动,及时公开环保信息。

6

[2018]3D0731006

高新区港窑路沁园春小区六号楼餐馆油烟扰民,主要是谭厨和虾先生等两家,没有使用油烟净化器,多次投诉未得到解决。一号楼唯义酒楼的油烟烟囱在门房后面,油烟污染严重。唯义酒楼在沁园春小区门口搭建一个棚子,占公共区域,喷水池填了三分之一,脏水排到喷水池,属于违章建筑。

高新区

1、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油烟问题,部分属实。

信访投诉的地点为港窑路37-40号沁园春小区,小区临街共有4家餐饮单位分别为:宜昌高新区虾鲜生大牌档餐馆、宜昌高新区珍珍重庆烤鱼餐馆、宜昌高新区谭厨私房菜、宜昌高新区叶雄餐饮店(店招为:武汉热干面),经营范围均为餐饮服务,且都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均按要求正常使用,谭厨餐馆于7月中旬开始试营业,目前已提请检测。其他3家经营户进行了油烟检测,检测结果为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关于违法建筑问题

该违法建筑属于积存违法建设,于2011年左右建成并投入使用,建设方为唯义酒楼,建筑面积约6㎡(不含活动雨棚),建成后用于经营早点,后于201712月停止经营活动,闲置至今。

部分属实

1.高新区已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已落实每晚6名执法人员在沁园春小区进行值守,值守时间为1800——2400,督促经营户按要求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于2400前结束经营。

2.对谭厨私房菜进行油烟检测,对重庆烤鱼、虾鲜生进行二次油烟检测

3.与沁园春小区部分业主代表见面,将整改情况作沟通,同时将餐饮商家的油烟检测报告向业主公示。

4.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与街办相关负责人于81日约谈了违建当事人,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贯。至20188212时,该违建已全部拆除完毕。

7

[2018]3D0731007

高新区白洋镇张店工业园易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前段时间材料露天堆放导致失火,黑烟漫天;最近经常排放毒气,有刺鼻性气味,不敢开窗,导致周边居民无法入眠,多次投诉未得到解决。

高新区

宜昌易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田家河片区,经营范围为光引发剂、阻燃剂、抗氧剂销售。该公司20166月投入试生产,20172月至今因安全、环保等问题多次停产整改,处于间歇式生产状态。

201871714:50分,易科公司1号仓库西侧临时仓库内存放的二苯基氯化磷自燃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高新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开展救援处置工作,宜昌市安监局、市环保局、高新区工委、白洋园区办、高新区消防等相关单位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迅速疏散厂内职工、田家河大道的通行车辆和附近群众,消防部门就近调集十多辆消防车赶到事故现场展开救援工作,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施救,16:00现场火势基本控制,无人员伤亡。

731日高新区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仍在进一步进行火灾后续相关清理处置工作。其危废暂存间、9号车间、釜残仓库安装有4个废气吸收洗涤塔,但封闭措施及废气收集措施不完善;污水处理站未加盖密封对挥发性气体收集处理;前期火灾事故现场清理后用土、防尘网覆盖,下雨后有少量残液渗出;厂区、罐区化学物质包装铁桶露天放置,部分纯苯桶无盖未密封;清理管道残渣现场固化24个吨桶露天放置,以致不同程度导致挥发性气体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刺激性气味较为明显。

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

属实

717日火灾发生后,高新区管委会第一时间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聘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制定了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力量24小时持续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724日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后,白洋园区办、高新区环保分局多次到现场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后续处置工作:一是727日环保分局对易科公司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将露天堆放的467桶苯甲酰氯(密闭存放并用防水布遮盖)迅速转移至仓库中,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82日现场检查已转至新建仓库存放。二是管道残渣现场固化24个吨桶迅速与危废处置中心联系转运,83日已经完成转运。三是清理厂区、罐区化学物质包装空桶,封闭无盖空苯桶,规范堆存。四是再次对事故现场的表层覆土进行清理,共清理出7吨桶,固化后交由危废中心处置。

后续处置工作正按方案持续推进中。

8

[2018]3D0731008

当阳市两河镇集镇上有5家养猪场,三百头、两百头、五十来头各一家,二十来头两家,气味难闻,粪便清理不到位滋生蚊虫,没有人监管,设施不齐全,污染处理不到位,集镇上有个学校,大概有200名学生,并居住了很多居民,对居民和学生身心健康不利。

当阳市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5家养猪场实际位于两河镇富里寺村,现场核查实际有7家小规模生猪养殖户。

1.陈某某养殖场,于2015年建成使用,栏圈面积280㎡,养殖规模370头,现实际存栏生猪104头,无任何粪污处理设施,未办理相关证件。

2.庄某甲养殖场,于2005年建成使用,栏圈面积200㎡,养殖规模267头,现实际存栏生猪70头,无任何粪污处理设施,未办理相关证件。

3.张某某养殖场,于2016年建成使用,栏圈面积200㎡,养殖规模267头,现实际存栏生猪95头,无任何粪污处理设施,未办理相关证件。

4.庄某养殖场,于2016年建成使用,栏圈面积170㎡,养殖规模226头,实际存栏生猪46头,建有化粪池20m³,无沼气池、干粪堆台、雨污分离设施,未办理相关证件。

5.郑某某养殖场2016年建成使用,栏圈面积1200㎡,养殖规模1600头,现实际存栏生猪480头,建有100 m³沼气池及化粪池,雨污分离设施不标准,办有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环评备案证。

6.庄某乙养殖场,于2013年建成使用,栏圈面积600㎡,养殖规模800头,现实际存栏生猪230头,建有化粪池360m³,建有沼气池但不达标,雨污分离设施不完善,无干粪堆台,未办理相关证件。

7.赵某某养殖场,于2012年建成使用,栏圈面积200㎡,养殖规模267头,现实际存栏生猪95头,建有化粪池、沼气池及干粪堆台,但不达标,雨污分离设施不完善,未办理相关证件。

上述7家养殖场均存在不同程度环境污染。其中有3家无任何粪污处理设施,剩余4家虽建有部分粪污处理设施,但均达不到粪污处理的要求。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当阳市政府决定对上述7家养殖场予以关停,当阳市畜牧兽医局关停整改通知书已下达至各养殖场。为做好关停工作,一是由两河镇负责督促养殖场按时完成关停工作,所有养殖生猪必须在88日之前清场空栏,同时组织将养殖场内的粪污清除,消除环境影响。截至目前,已转移处理生猪551头。二是当阳市环保局对郑某某养殖场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9

[2018]3D0731009

河容镇民联村,汉宜路和草溶路路口有家卖砂子的居民,进砂子多的时候有有风的时候砂子到处吹,经常吹到路面,车里和其他居民家里,造成了环境污染。

当阳市

其他

经现场调查,群众所反映的砂石场位于河溶镇观基寺村三组,实为砂石料卖场,主要从荆门、沙洋等地购买砂石料,在本地储存、销售给他人使用,未办理经营砂石料的相关手续。田某在自家房前及门前路边农田中露天堆积砂石料约65m³,堆场无围挡和覆盖措施,砂石料在装卸过程中确实存在扬尘问题,信访人反映的扬尘问题属实。

 

属实

1.对田某胡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该砂石堆放处占地类型为集体土地,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涉嫌违法占地,要求田某在2天内恢复原状;河溶镇工商所认定其销售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相关规定,构成了超范围经营活动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河溶镇政府成立工作专班,督促田某在83日前将所有砂石料全面清空。目前已完成。

2.当阳市政府加强对该砂石料卖场的监管,规范砂石料运输、贮存污染防治措施。后续规范开展砂石料经营活动。

10

[2018]3D0731010

绿萝路大圣烧烤,每天晚上的夜市烧烤油烟很重,烟冲有三层楼高,不知道有没有净化处理装置,不敢开门窗。给工商、政府环保、市长热线等部门都反应了,没有解决。

西陵区

    投诉人反映问题的“绿萝路大圣烧烤”,位于绿萝路18号,是宜昌大圣烧烤连锁店的绿萝路分店,主要经营夜市烧烤,营业时间为18点至24点,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81日,西陵区城管局进行了调查。烧烤店烧烤加工设备为无烟烧烤烤架,该烧烤设施具有油烟净化功能,但业主维护不到位,存在大量油污。

部分属实

1.西陵区城管局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2.宜昌大圣烧烤连锁店的绿萝路分店已进行了油烟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

3.要求宜昌大圣烧烤连锁店绿萝路分店加强油烟净化设备的维护,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减少油烟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