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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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信访投诉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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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3D0724001 |
雾渡河良田采石场,宜坝高速,中石化加油站旁,在山上乱挖乱采,担心造成泥石流 |
夷陵区 |
其他 |
信访人反映的雾渡河良田采石场全称为夷陵区雾渡河镇良田碎石加工厂,位于雾渡河镇清江坪村5组,是一家碎石加工企业。宜坝高速(宜巴高速)为沪蓉高速宜昌至巴东段。雾渡河镇境内共4家中石化加油站,其中2家已废弃多年,分别位于宜兴公路清江坪村松树包和尹家坪;另外2家正在营业,1家位于宜巴高速雾渡河服务区;1家位于宜巴高速雾渡河进出口处(中国石化银海加油站)。 关于“在山上乱挖乱采,担心造成泥石流”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夷陵区政府组织专班调查处理。7月25、26日,沿S312省道对4家加油站周边及宜巴高速沿线重点区域进行了排查。2家废弃加油站及宜巴高速服务区加油站附近为农户宅基地,没有乱采乱挖现象。在宜巴高速雾渡河收费站匝道附近孔子岩系历史采挖点,2016年国土部门已对采挖村民进行了处罚,近年来已无采挖现象。雾渡河镇政府对可能引发泥石流的历史采挖点正在实施治理保护工程。 良田采石场经过实地核查为良田碎石加工厂,对良田碎石厂近期进场原材料核查发现,7月22日以来运输至厂内原料573.7吨,其来源为鑫源石料有限公司、岩磊石制品有限公司,良田碎石厂与其签订了原料供应合同。 |
部分属实 |
1.夷陵区雾渡河镇政府组织专班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对乱采乱挖行为严厉打击。 2.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在企业厂区进出口安装高清摄像头,实行24小时监控;严格原材料运输监管,按照《夷陵区采石采砂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票证管理制度。 3.对历史开采点,逐点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确保在2018年12月全面完成。 4.加强与群众沟通,全面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动员全民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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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8]3D0724002 |
位于黄柏河流域旁的易鑫矿业将废石磷矿堆积河道旁,下暴雨时废石磷矿对附近居民造成污染,水利厅关注过,说是自然灾害 |
夷陵区 |
固废 |
关于“位于黄柏河流域旁的易鑫矿业将废石磷矿堆积河道旁,下暴雨时废石磷矿对附近居民造成污染”的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7月25日,宜昌市水利水电局会同夷陵区政府对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信访所指“易鑫矿业将废石磷矿堆积河道旁”是指该公司主要负责的杉树垭磷矿790工区。根据现场核实情况,该磷矿堆场建设手续合法,已按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符合规范要求,现场也不存在排污等违规行为,没有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形。 现场核实,该矿石堆场位于西岔河边,为磷矿石转运堆场,设计容量8000吨,目前堆放约3000吨磷矿石,并采取了覆盖措施,同时建设有长109米、高4米的挡墙、截排水沟26米、沉砂池1口约5立方米,现场未发现有废水流入河道。但由于堆场紧临河边,排水沟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不排除遇到下暴雨等超设计截流标准时,磷矿堆场存在淋溶水溢流进入河道的现象,产生一定的污染,信访投诉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和夷陵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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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8]3D0724003 |
黄柏河轮渡上开了很多餐馆,柴油、粪便、厨房废水直排长江,对长江造成很大污染,已向夷陵区环保部门反映过无果 |
夷陵区 |
水 |
黄柏河轮渡“水晶宫渔府”于2005年开始营业,2011年由夷陵区人胡某接手将其更名为“宜昌市夷陵区乐途水上俱乐部”(餐馆挂牌名为“江舟渔翁活渔馆”)。该餐馆是1艘三层趸船餐馆。 7月26日上午,夷陵区政府组织专班赴被举报黄柏河轮渡“宜昌市夷陵区乐途水上俱乐部”现场调查。该餐馆已按照环保整治要求于今年6月底停止经营,现场未发现经营情况。区环保局针对其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现已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于2018年1月31日、2018年5月15日先后依法对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处以6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综上情况,信访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夷陵区政府已责令该餐馆停止经营,执法人员24小时巡查监管,督导其上岸另找地方规范经营或转产,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1.要求餐馆将桌椅进行打包封存,并对包房贴上封条,该项措施目前已完成。 2.加强巡查,由区海事局、区水利局和小溪塔规环所组成专班分两班轮流巡查检查,确保停止经营,整改到位。 3.落实各行业监管责任。由区交通局督导餐馆搬迁上岸经营或停止经营,区水利局全面履行河长制职责,督导停止经营和全面转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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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8]3D0724004 |
秭归县茅坪镇九里工业园区内戈碧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噪音、粉尘大,烟囱冒黄色的烟,影响居民正常的休息时间,公司距离居民区约50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秭归县 |
噪声、气 |
信访人反映问题与[2018]3D0723009信访件基本相同,属重复投诉。 1.关于“碧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噪音大”的问题,情况属实。经现场调查,戈碧迦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有空压机、电动风机及模具风冷等设备,秭归县环境监测站对厂界6个监测点位夜间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为50.1dB、63.9dB、55.4dB、62.6dB、52dB、50.9dB。其中有3个点的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夜间55dB的限值。 2、关于“戈碧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粉尘大;烟囱冒黄色的烟”的问题,情况不属实。该公司生产的是光学玻璃,玻璃熔炼采用电熔炉,富氧燃烧系统使用少量天然气,不用燃煤。生产中产生的主要废气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和原料颗粒物熔炼时产生的粉尘,废气及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或喷淋除尘塔处理后经五个烟囱排放,目前正常生产排放的烟囱有三个,另两个烟囱因部分生产线未运行。秭归县环境监测站于7月23日夜间突击对该公司烟囱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为烟尘76mg/m3,未超过《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所列烟尘200mg/m3标准限值,为达标排放。 3、关于“该公司距离居民区约50米”的问题,属实。经调查,该公司厂界存在部分群众紧邻公司围墙搭建房屋情况。 |
部分属实 |
1.责令限期治理,强力推进整改。秭归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于2018年8月5日前完成治理任务。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托武汉天泽熙机电公司制定了降噪整改方案,计划投资55万元,建设隔音房、搬迁空压机。该项整改工作已全面启动建设,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整改效果进行监测。同时拟购买洒水车一台,用于洒水防治道路扬尘。 2.及时办理答复,回应群众关切。7月25日至26日,由秭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茅坪镇政府、县环保局配合,先后召开了镇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和户主代表会,向群众通报了调查情况、处理意见及问题整改完成时限等,群众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3.强化监管,确保规范运行。下一步开发区管委会、县环保局等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加强生产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为群众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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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8]3D0724005 |
夷陵区星湖湾小区后面三环垃圾场垃圾恶臭难闻,有冲洗猪粪味道,对丁家坝小学、三峡高中学生身体健康不利,通过多种渠道投诉未能解决 |
夷陵区 |
固废 |
信访人反映问题与[2018]3D0721015信访件基本相同,属重复投诉。 1.经现场核实,“夷陵区星湖湾小区后面三环垃圾场垃圾恶臭难闻,有冲洗猪粪味道”部分属实。该问题前期已有市民投诉,为积极响应群众诉求,最大限度消除垃圾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从2017年6月开始夷陵区先后投资1020万元采取一系列措施整治,主要从覆盖方式、渗滤液池封盖、堆体废气收集燃烧、雨污分流、作业面控制、生物除臭、运输控漏、渗滤液达标处理等方面进行整改落实。2018年6月中旬,对垃圾填埋场场界周边61户生猪养殖和两户废旧回收站已全部拆除,共计27806平方米,现场无冲洗猪粪的味道 2.7月24日上午,夷陵区组织人员对垃圾填埋场周边环境及敏感点进行调查核实。该垃圾填埋场厂与三峡高中、丁家坝小学距离约300米,在垃圾填埋场卫生防护距离内。 3.关于“通过多种渠道投诉未能解决”问题,不属实。 夷陵区政府采取各项整改措施,积极响应群众诉求,最大限度消除垃圾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一是拆除场界周边的61户生猪养殖和2户废旧回收站,二是对垃圾场进行综合整治,避免雨水入池和臭气散发,三是新建了雨污分流管网1400米,四是定期喷洒生物除臭生态净化剂,五是投资800万元新建渗滤液处理车间,采用DTRO工艺,确保了渗滤液达标排放。 |
部分属实 |
1.7月24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场场界及敏感点进行监测,臭气浓度在《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之内。 2.7月25日制作三环湾垃圾填埋场环境治理宣传册700份,分发至丁家坝社区进行广泛宣传,以提高社区居民知晓率,争取当地居民的理解。 3.针对垃圾填埋场卫生防护距离内存在学校问题,已启动新垃圾填埋场规划选址工作,积极对该项目建设进行立项申报。另按照设计年限,三环湾垃圾填埋场将于2020年进行封场,封场项目已纳入夷陵区“十三五”存量垃圾治理项目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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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8]3D0724006 |
夷陵区蔡家河村四组许家湾(森林公园后路),有8家农家乐,200多家农户,污水没处理,直排到黄柏河 |
夷陵区 |
水 |
信访人反映的地区属于东城试验区蔡家河村四组许家湾,现有居民利用自建房经营农家乐7家,农户199户,人口699人。 7月26日,东城试验区组织城管中队对投诉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该片区属于小溪塔城郊接合部村民自建房区域,由于历史原因,居民房屋建设时缺乏统一规划,建设比较凌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2016年4月,夷陵区区政府投资230多万元实施了森林公园后路道路工程项目,道路全长1351米,埋设DN400污水管网172米,该道路建成后该片区45户居民的生活污水已接入城市污水主管网至丁家坝污水处理厂。 2.剩余150余户生活污水经农户自建化粪池简易处理后,排入居民点附近许家湾小河内最后汇入黄柏河。前期在许家湾小河与黄柏河入口处采取临时措施,架设一处排污口接入污水主管网,但仍不能满足排污需求。 投诉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
属实 |
2016年4月,区政府投资230多万元建设了森林公园后路道路工程项目,道路全长1351米,埋设DN400污水管网172米,该道路建成后该片区45户居民、5家农家乐的生活污水已接入城市污水主管网至丁家坝污水处理厂。剩余150余户居民、3家农家乐生活污水则经农户自建化粪池简易处理,为全面收集外溢污水,蔡家河村在许家湾防洪沟口采取临时措施,将污水纳入截污主管网至丁家坝污水处理厂。2018年5月,试验区启动了许家湾污水治理与防汛道路项目建设,计划新建污水主管网1200米,采用雨污分流制,收集所有居民和农家乐污水经新建污水管网接入丁家坝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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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18]3D0724007 |
三年前,崔某某未按规定开采砂岩,把山挖垮,造成泥石流,现在仍在治理中,现在组织其他人在杨家坪三组非法开采高硅砂岩 |
秭归县 |
其他 |
1.信访人反映的“崔某某未按规定开采砂岩,把山挖垮,造成泥石流,现在仍在治理中”问题,基本属实。 信访中反映崔某某不是秭归县建鑫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只是在矿山作业期间,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和协调周边征地等问题,开采不是崔某某个人所为。 岩盘水泥配料用页岩矿位于郭家坝镇郭家坝村,采矿权人为秭归县建鑫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5月。该矿山不规范露天开采形成高陡边坡,斜坡开始出现拉张变形裂缝,于2014年12月首次产生整体滑动形成滑坡。此次灾情发生后,县国土资源局开展了现场应急调查,责令矿山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治理工程。秭归县建鑫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进行了应急治理工程设计。根据设计,主要采取削坡、坡面整形、绿化、挡土墙、地表排水、监测等工程措施进行治理,由企业自行组织实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矿山企业未按设计施工,导致该滑坡于2015年5月19日再次变形,出现较剧烈滑移。根据2015年5月24日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及湖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技术人员现场核查情况,2014年12月第一次滑动系矿山不规范开采活动引起,2015年5月20日的第二次滑动系矿山企业在实施应急治理过程中未按设计施工所致,未按开采方案作业导致岩盘沟矿区大面积滑坡的责任主体为秭归县建鑫矿业有限公司。岩盘沟矿区启动治理后,秭归县国土资源局多次进行了督促,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组织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目前,烟白公路上方安全隐患已基本排除,受威胁农户已搬迁,正在开展滑坡区坡面整形。 2.信访人反映的“现在组织其他人在杨家坪三组非法开采高硅砂岩”问题,部分属实。 郭家坝镇郭家坝村一组有两个地方开采砂石。一是郭家坝镇郭家坝村村民袁某在杨家坪修建田间道路时产生砂岩。2018年5月,村民袁某在经郭家坝村委会和当地(杨家坪)村民同意后,开始修建至柑橘园田间道路。在修建田间道路过程中,因产生的弃渣无法处理,故袁某将产生的部分弃渣(砂岩)出售;二是因清理公路边坡塌方产生砂石。2017年,郭家坝村一组烟白公路杨家坪路段因暴雨造成边坡垮塌,垮塌的砂石阻断了公路,当地的村民出行受阻,村委会在向郭家坝镇镇政府报告灾情后,镇政府让村委会与岩盘沟页岩矿山企业协商清障,当时企业主李某、周某要求支付5万元清理费,镇、村认为费用过大,无法承受。经镇政府与村委会协商后,村委会安排当地村民袁某某清障。2018年5至6月,袁某在修建杨家坪道路期间,同一地点又因暴雨造成两次道路边坡垮塌,村委会又安排袁某清障。袁某将清理的渣土砂石进行出售。 郭家坝镇郭家坝村一组村民袁某,擅自将修建田间道路产生的弃渣进行销售,依法应视同非法开采;对于袁某某因应急抢险清障,将清理塌方的砂石料进行销售的行为,因属经镇、村安排,抢险清障行为视为非法开采的法律依据不充分。 |
部分属实 |
1.秭归县国土资源局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滑坡治理施工进度。 2.秭归县国土资源局正在对袁某修建田间道路产生砂石进行出售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一是责令停止非法出售弃渣行为;二是对非法所得3000元予以没收,并处非法所得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共计人民币3600元,已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县林业局于2018年6月8日对袁某修路占用90平方米林地的违法行进行了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于2018年12月31日前恢复原状,并处罚款900元。罚款已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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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18]3D0724008 |
三发采石场破坏环境,污水直排长江 |
点军区 |
水 |
关于“三发采石场破坏环境,污水直排长江”问题,部分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三发石料有限公司位于点军区桥边镇新村,主要开采建筑石料白云岩。该公司采矿手续及环评手续齐全,生产运输为管道喷淋湿法作业,并配有洒水车、洗车槽等装置。 点军区政府安排环保、国土、安监等部门,多次到该公司对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秦某某。 1.关于“三发采石场破坏环境”问题,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确实存在喷淋水溢流路面、洒水频次不够、公司场区内未建挡墙、裸露石料覆盖不完全、防尘棚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 2.关于“污水直排长江”问题,基本属实。根据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主要用水为洒水车、喷淋、洗车槽等设施降尘用水,主要污水来源于场区门口洗车槽清洗货车后产生的冲淋污水,污水溢流到路面,通过地下管网流入四级沉淀池后循环利用。暴雨期间部分污水溢流至紫阳河,最终进入长江。 |
部分属实 |
一、点军区政府督促安监、环保部门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整改工作。 1.针对污水溢流路面的问题,在洗车槽内修建收集渠道,加长涵管使废水排入沉淀池,避免污水溢流地表。 2.针对内口河路旁大面积的裸露石料问题,要求该厂对裸露物料实现全覆盖,目前已覆盖完毕。 3.责令该公司对场区内道路两边立即建设挡墙,拟8月底前开始动工。 4.责令该公司在生产区建设防尘棚,实现全封闭生产运输,并在12月底前完成。 二、点军区政府将督促环保、安监、国土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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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18]3D0724009 |
发展大道某家具厂废油渣直接排入下水道,晚上焚烧工业废料 |
夷陵区 |
水、气 |
经查发展大道夷陵区段沿线家具厂仅有一家,为湖北博大家具有限公司,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成立于1997年,主要经营:办公家具、酒店家具制造、批发、零售及售后服务等。 关于“发展大道某家具厂废油渣直接排入下水道,晚上焚烧工业废料”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将废油渣直接排入下水道”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废油渣为废油漆渣,主要产生于喷漆工段。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喷漆车间未生产,通过对厂区下水管道进行排查,未发现废油漆渣直接排入下水管道。该公司2018年3月恢复生产以来共产生废油漆渣约58公斤,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该公司与宜昌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有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合同,因量较小,目前暂未处置。 2.关于“晚上焚烧工业废料”问题。该企业为消防重点防火单位,工业废料主要为木材废料及木屑,临时堆存于厂区内,由两位厂内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其中刘某将工业废料粗加工后交给湖北智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制作生物质燃料。通过对厂区排查未发现焚烧工业废料痕迹。该公司有一台烘干炉,以前曾使用木材废料及木屑作为燃料,但该烘干炉已停止使用,现场检查时烘干炉处于停用状态,无使用痕迹。 |
部分属实 |
1.加强厂区废油漆渣规范收集、暂存及转移。 2.加强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厂区管理,严禁焚烧工业废料。 3.下一步夷陵区政府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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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18]3D0724010 |
东城试验区陈塘坪村五组,东城拆迁后安置小区养猪、养鸡、种地,造成环境污染 |
夷陵区 |
水 |
关于“东城试验区陈塘坪村五组,东城拆迁后安置小区养猪、养鸡、种地,造成环境污染”问题,部分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地块位于陈埫坪村5组,为1991年建设昌泰化工厂项目征迁后,搬迁安置到该处居住的村民杂居点,共有住户39户,均为陈埫坪本村村民。 2018年7月11日、24日、26日,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管委会召集环保、农业、村委会等单位人员,对该问题数次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协商处理。 该区域有养猪户16户,经统计,该区域内共养殖生猪31头。所有养猪户均建设有沼气池或封闭式化粪池,各家生猪粪便均接入各自沼气池或化粪池,无直排现象。该小区北端有一处面积约50亩连片菜地,系征迁后村集体划给群众种植的自留地,养殖户定期或不定期用粪桶将粪水装运至菜园施肥,因风向问题可能有短时臭味。小区附近并未发现有养鸡情况。 |
部分属实 |
1.调查中发现徐某某原所建小型化粪池靠河道太近,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管委会已责成其拆除,并另行选址在猪场旁菜园内新建封闭式化粪池,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 2.农业部门加强畜禽养殖相关政策宣传和清洁养殖技术培训。 3.当地村委会加强管理,督促养殖户粪水在装满粪池以前必须转运消纳菜地,杜绝直排。 4.陈埫坪村加强日常监管,严控规模,每户养殖不能超过3头。 5.督导各养殖户建好养殖场所门窗,及时使用化学除臭剂,减轻灌溉粪便臭气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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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18]3D0724011 |
宜都市袁家棒村三组住户袁某将从餐馆、超市收集回来的垃圾堆放在公路旁,住房之间,气味大,造成环境污染 |
宜都市 |
固废 |
关于“宜都市袁家棒村三组住户袁某将从餐馆、超市收集回来的垃圾堆放在公路旁,住房之间,气味大,造成环境污染”问题,情况属实。 经核查,袁某在家中饲养母猪,为饲养母猪,袁某每天在街上捡拾大量厨余垃圾喂养母猪,并且将剩余的厨余垃圾随意堆放在房前屋后,厨余垃圾腐烂后,产生较大的气味,污染周围的环境,影响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 针对周围居民反映的情况, 4月26日,宜都市政府组织公安、住建、食药等部门对袁某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专人强制对其房前屋后进行清理,但袁某趁晚上或者下班后,继续将厨余垃圾从街上运至自己房前屋后。镇、村干部及帮扶单位人员多次到场与袁某沟通,但袁某本人以喂养母猪为由,拒绝清理房前屋后的厨余垃圾。 |
属实 |
1.宜都市政府督促镇、村再次组织专班对袁某房前屋后、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清理。 2.宜都市政府督促袁家榜村委会履行主体责任,安排环境整治专班对小区周边进行日巡查,防止该户将厨余垃圾随意堆放。 3.宜都市政府组织扶贫工作队上门对该户进行帮扶教育,做好引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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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18]3D0724012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付家堰村白庙村一组陈某非法采沙、挖沙将河流污染。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
其他 |
1.关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付家堰村白庙村一组陈某非法采沙”,不属实。2018年6月27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环保局、县水利水电局联合对白庙电站生态水泄放进行检查,发现该电站拦水坝泄放生态水管道堵塞,不能正常泄放生态水,要求迅速疏通整改到位。白庙电站经请示傅家堰乡人民政府同意对拦水坝生态水泄放孔进行疏通,要求不得以疏通为名变卖河沙、不得影响行洪安全,由乡人民政府及当地村委会进行监管。随后,白庙电站委托当地居民陈某对其生态泄放孔实施疏通,共作业三天,疏通挖出河沙60余立方米。目前,河沙堆放在现场,无信访人反映的非法采砂行为。 2.关于“挖沙将河流污染”问题,基本属实。 陈某对电站生态泄放孔实施清淤疏通过程中造成了水质短时混浊。 |
部分属实 |
1.陈某已停止清淤。 2.电站方必须保证生态水流量达标泄放,如需继续清淤疏通管道,需向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局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得到批复后方可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3.当地政府及村委会进一步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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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18]3D0724013 |
发展大道清江润城北区,有很多商铺餐馆,油烟排入小区和人行道。 |
夷陵区 |
气 |
清江润城北区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99号,清江润城小区北部,所属润城社区,共有业主2480户,商铺门面79个。 经查,清江润城北区共计有餐饮企业10家,其中8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将未经过处理的油烟直排入空气中或者地面。 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7月25日晚,夷陵区城管局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8家餐馆业主逐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目前6家餐馆已整改完毕,2家订购的油烟设备尚未到货,正在停业整顿,8月5日前确保安装到位。 下一步,夷陵区政府将督促润城社区和清江润城物业加强日常检查,完善管理台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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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018]3D0724014 |
秭归杉木溪大桥附近以及银杏沱各有一个采石场,开发面积很大,山体植被破坏严重。 |
秭归县 |
其他 |
关于“秭归杉木溪大桥附近以及银杏沱各有一个采石场,开发面积很大,山体植被破坏严重”问题,部分属实。 秭归杉木溪大桥附近采石企业为湖北长投兰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银杏沱采石企业为秭归县惠硕石材有限公司王二坡采石场。湖北长投兰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取得采矿许可证,2017年5月22日取得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批准临时使用林地面积8.87公顷。秭归县惠硕石材有限公司王二坡采石场,于2015年9月2日取得采矿许可证,2015年9月11日取得秭归县林业局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批准使用林地3.4972公顷。 1.关于投诉反映湖北长投兰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坏山体植被问题,属实。 经核实,该公司在2015年新修“杉鸭公路”时,非法占用林地69.369亩,县森林公安局于2016年9月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2017年10月9日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2018年4月16日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7月20日开庭审理,目前处于审判过程中。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处于停产阶段,没有超越矿区范围进行开采。为修复破坏山体植被,公司已对公路两侧破坏山体投资近100万元,采取植被恢复措施。 2.关于投诉反映秭归县惠硕石材有限公司王二坡采石场破坏山体植被问题,不属实。 该公司临时使用林地2年到期前未超越范围开采,且提前呈报了续办临时使用林地手续的申请材料。手续到期后,采石场处于停产阶段。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不可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采石场,应当办理永久性使用林地手续。目前该公司长期使用林地手续仍在申办中。公司对矿区进行了植树绿化,对裸露山体挂网覆盖。该公司修建银杏沱村龚家坝至王二坡村级道路,取得了省林业厅批准的《使用林地同意书》,经现场核查,没有超越范围。 |
部分属实 |
1.秭归县人民政府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 ①湖北长投兰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按照矿区植被恢复方案,对裸露山体进行覆盖,对已经定植的树木和撒播的草籽采取措施提高成活率,并迅速开展实施绿色矿山建设。 ②秭归县惠硕石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之前,不能恢复生产,同时积极开展矿区复绿建设,应绿尽绿,对立地条件差的地方进行挂网覆盖,适时再进行绿化。 2.秭归县人民政府督促安监、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加强全县矿山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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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018]3D0724015 |
葛洲坝实验小学后面增近三路31-21,电信公司信号接收塔距离居民区太近,可能不足50米,对居民会有辐射,不符合国家规定。希望移址 |
西陵区 |
辐射 |
信访人反映的“电信公司信号接收塔”是位于葛洲坝绵羊山31号小区门口的通信设备,为湖北移动通信宜昌城区分公司于2016年8月安装并开通的微站设备。据核查,该套设备的开通是为了保障小区上下道路弱覆盖投诉而申报省公司批准开通的,设备名称为:TD-LET无线电发射设备,设备型号为:AAU3240,主要功能用于语音和数据通信,频率范围:1880-1900MH、2575-2635MHz,发射功率41.7dB,上述设备核准证核发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核发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有效期5年。该套设备属免检的微站,辐射影响符合国家标准,投诉人反映的距离不足50米属实,但辐射影响不符合国家规定不属实。 经现场查勘,该微站设备安装在4米专用抱杆上,离地6米,离周边居民最近处在5米以上,而且小区2根天线为定向天线,方位角对准道路的上下两侧,主要增强道路两端信号,未覆盖背后的小区内部(小区内测试信号主要来源为:望州岗市场、葛洲坝建行华莱士基站)。根据《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按照《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第5条规定属于豁免范围。 |
部分属实 |
该微站的建设及使用均符合国家规定,下一步西陵区夜明珠街办将会同葛洲坝基地局共同做好附近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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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2018]3D0724016 |
六国化工的两个渣场、污水池距离他家最远三百多米,属于搬迁范围,但是多次向当阳市环保局及宜昌市环保局反应,宜昌市环保局吴局长6月7号去现场调查过,但现在未得到搬迁回复 |
当阳市 |
其他 |
湖北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国公司)位于当阳市玉泉办事处岩屋庙村,其前身为鑫冠化工公司,后为安徽六国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立了现在的六国公司。该公司2012年建成年产10万吨精细磷酸盐和年产24万吨磷酸二铵改扩建项目,配套建设的官道河磷石膏渣场项目位于玉泉办事处官道河村5组深沟子冲,2015年9月通过“三同时”验收。渣场分二期建设,一期于2012年9月建成投入运营,设计库容为630万m3,服务年限为6年,2018年5月堆渣已达到设计期限并停止使用,目前正在开展生态复垦;二期于2018年4月正式启动建设,占地20公顷,库容为430万m3,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该信访件前,2017年9月14日阳光信访平台已向当阳市环保局转办了“关于玉泉办事处官道河村李某某反映当阳六国化工官道河渣场离住房太近要求搬迁”的信访件。宜昌市环保局会同当阳市环保局立即组织调查,一是查阅六国公司《年产24万吨粒状磷酸二铵改扩建项目》环评,环评中对渣场周边当时的环境现状调查情况为“尾矿库、渣场所在地及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居民分布”,对磷石膏渣场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为“渣场及尾矿库应设置500米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和环境敏感点”,现场实际调查发现信访人的房屋在环评批复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根据当阳市住建、国土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信访人的房屋未办理任何手续。二是针对信访人反映渣场对其及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的问题,当阳市环境监测站对渣场氟化物无组织排放进行连续监测,监测结果均在规定标准范围内。三是针对信访人房屋在卫生防护距离内的现实状况,当阳市环保局、玉泉办事处、六国公司负责人多次与信访人进行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 2018年6月7日宜昌市环保局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会同当阳市环保局前往信访人处进行现场调查,要求六国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跟踪评价,根据跟踪评价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案,迅速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处理到位。 |
部分属实 |
1.当阳市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依法处理,待六国公司渣场项目完成环境跟踪评价后,严格按照审查意见落实; 2.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妥善解决好信访人反映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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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018]3D0724017 |
夷陵区森林公园上行往公墓方向,有一个宜昌东湖垃圾处置有限公司,该公司应该是处置建筑垃圾,但实际上还在处置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最近两天正在进行填埋。之前已向夷陵区环保局核实过,该公司没有环保手续,有粉尘、臭气污染。 |
夷陵区 |
固废 |
宜昌东湖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位于小金路凌霄园公墓下段,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1日,经营范围为建筑垃圾处理、废旧物资回收、销售、水泥制品加工等。小金路凌霄园公墓下段有2个建筑垃圾填埋场,总共占地70亩,右边50亩,左边20亩。 1.关于“该公司应该是处置建筑垃圾,但实际上还在处置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最近两天正在进行填埋”问题,部分属实。 东湖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以前处置过建筑垃圾,一直整改中,6月5日被夷陵区城管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后,未再进行垃圾收纳,目前仍在整改过程中。情况部分属实。信访人反映东湖建筑垃圾填埋场最近两天正在进行填埋,情况不属实。 2.关于“之前已向夷陵区环保局核实过,该公司没有环保手续,有粉尘、臭气污染”问题,情况属实。 6月5日,夷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该场地一直在进行覆土作业,并未进行填埋作业。 |
部分属实 |
夷陵区城管局责令宜昌东湖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停止收纳建筑垃圾,现执法人员24小时巡查管控,严禁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并督导责任人进行整改,目前持续用土覆盖整改中。 1.加大巡查力度。由24名执法队员、5台执法车辆组建成环保督察整改专班,在城区多个路口设置关卡,严禁外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入城区,严格要求本地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路线及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 2.加大执法力度。已对该建筑垃圾消纳场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关停;三是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白加黑”的管理模式,督促该消纳场做好生态修复,严禁消纳建筑垃圾;四是加强属地管理。夷陵区城管局联合小溪塔街办召开协调会议,向周边群众说明相关整改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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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2018]3D0724018 |
宜昌流下来的废水,使松滋市洛溪河河水污染严重,长期呈铁锈色,导致鱼虾死亡。(第四督察组转办) |
宜都市 |
水 |
7月24日,调查专班进行实地查勘,并走访沿线企业及当地村民,对群众举报有关内容进行了现场核实。据调查,松滋市洛溪河、洛溪河上游尖岩河(松滋境内)水体均为浑浊状,呈乳白色,沿河两岸及河中岩石呈红褐色,洛溪河上游陈家河(宜都境内)水量较小,水体浑浊程度较轻,河中岩石仍呈红褐色。经宜都市环保部门现场取样检测,陈家河出口处(陈家河、尖岩河在两河口处汇合进入洛溪河)pH值分别为5.92,尖岩河出口处、洛溪河(松滋段)河水呈酸性,pH值分别为4.36、4.44。 洛溪河主要位于松滋境内,由陈家河、尖岩河等上游溪流汇集形成。其中,陈家河主要位于宜都境内,水流量约为0.4m3/s;尖岩河主要位于松滋境内,水流量约为0.9 m3/s。 陈家河流域沿线企业主要有陈家河、青山坡等4家煤矿,目前均已关闭。其中,陈家河煤矿属松宜煤业公司,煤矿作业区位于宜都市松木坪镇,于2017年3月全部关闭。煤矿地下水渗出主要流入陈家河流域,其环境治理、国土整治、生态修复等工作按照属地由宜都市负责。尖岩河沿线企业主要有尖岩河、众兴等5家煤矿,目前均已关闭。其中,尖岩河煤属松宜煤业公司,煤矿作业区位于松滋市刘家场镇,于2017年3月关闭。煤矿地下水渗出主要流入尖岩河流域。由于松宜煤业公司向松滋市政府缴纳了尖岩河煤矿采矿权价款、排污费等相关费用,尖岩河煤矿环境治理、国土整治、生态修复相关工作由松滋市负责。 由于煤矿关闭,没有单位组织抽排水,大量雨水涌入井下巷道,轨道、矿车等含铁废物被长期浸泡形成酸性水,从井口或薄弱处流(涌)出,进入河流。 |
属实 |
根据信访件反映的情况,结合宜都市专题办公会要求,宜都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1.进一步优化工艺,切实加强保障。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在总结井口污水处置效果的基础上,妥善处理污泥。市财政已安排专项资金,为渗水处理提供保障。 2.进一步加强监测,切实加强治理。宜都市环保局、水利局、国土局分别负责对水质、流量、地灾等情况每半月同频开展一次监测,在形成监管台账的基础上,指导调整治理工艺,确保治理成效趋势向好,相关部门、驻松滋工作专班、松木坪镇继续保持月沟通机制,加强交流和信息共享,形成联动治理机制。陈家河流域所在行政村安排专人负责河道保洁和日常管理,努力改善流域面貌。全市涉及关闭煤矿的乡镇举一反三,定期对关闭煤矿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建好监管台账。 3.进一步美化生态,回应群众关切。为方便群众出行和满足河道行洪需要,宜都市政府计划投资200万元在涌泉处、井水处分别新建一座公路桥,投资80万元在两河口处修建一座便民桥,投资80万元将井口处至两河口处约300米道路改线取直,将原河床道路取缔拓宽用于改善河道行洪,目前,相关勘查工作已经完成,主体工程预计年内完工。相关工程完工后,市政府计划再投资50万元,对应急工程周边进行绿化美化,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沉淀池水面栽植适宜林木发展生态种植,探索污泥的循环利用措施,把废水污泥变废为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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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018]3D0724019 |
宜昌市长江沿岸枝江段,小河小溪电捕鱼的现象仍然存在,希望政府严厉打击,加大处罚力度 |
枝江市 |
其他 |
关于“宜昌市长江沿岸枝江段,小河小溪电捕鱼的现象仍然存在”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经走访调查,长江沿岸枝江段,小河小溪内存在夜间非法电捕鱼问题。 |
属实 |
枝江市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鼓励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电捕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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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区六眼冲水库(六眼冲居委会对面)有投肥养鱼的现象。 |
猇亭区 |
其他 |
关于“猇亭区六眼冲水库(六眼冲居委会对面)有投肥养鱼的现象”,不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六眼冲水库位于宜昌市猇亭区六眼冲村。该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有灌溉、供水和旅游、生态等综合效益的小型水库。 2018年7月25日,宜昌市猇亭区农林水局联系六眼冲水库专管员,对该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 1.关于六眼冲水库(六眼冲居委会对面)有投肥养鱼的现象不属实。六眼冲水库自2010年终止养殖合同以来,一直实行人放天养。 2.6月初,水库专管员发现水库净水鱼种存在猫头蚤病情,6月15日-6月16日,养殖人员连续向水库抛洒药物用于治疗疫病,并未进行投肥养殖。综上,六眼冲水库不存在投肥养鱼的情况。 |
不属实 |
猇亭区政府督促水利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巡查,杜绝外来人员钓鱼及投肥养鱼现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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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18]3D0724020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磨市镇、都镇湾镇、大堰乡等地,集镇上烟花炮竹大量售卖,居民红白喜事时大量燃放烟花炮竹,影响柑橘和茶叶生长,影响老百姓的生活,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气 |
2015年12月23日,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通知 ,明确了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龙舟坪镇主城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2018年2月6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2018年春节期间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明确自2018年起扩大全县烟花爆竹禁放区范围,实行县城区和建制镇(不含乡)集镇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以外其它区域,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燃放烟花爆竹。因此,非禁止燃放区内居民燃放烟花爆竹,为合法消费行为。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有两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均持有由宜昌市安监局许可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全县有424家烟花爆竹零售户持有长阳安监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属于依法经营。 举报反映的长阳高家堰镇、磨市镇、都镇湾镇、大堰乡等地,集镇上销售烟花爆竹,情况属实。因为上述乡镇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销售烟花爆竹属合法行为。 关于居民红白喜事大量燃放烟花爆竹,部分属实。2018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龙舟坪城区和建制镇(不含乡)集镇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从禁鞭以来龙舟坪城区没有发生一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资丘镇派出所查处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起,处罚1人;其他建制镇集镇区域都没有居民违法燃放的行为。但不属集镇范畴的农村村民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情况属实。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影响柑橘和茶叶生长,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国家暂无这方面的权威定性和调查数据。 |
属实 |
1.强化源头管控。长阳公安局在龙舟坪城区和建制镇集镇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 2.强化宣传发动。借助县公安局平安长阳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禁鞭氛围。 3.强化巡逻管控。县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分组分区域巡逻,屯警街面,值守在禁鞭区域,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今后,在禁止燃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加强宣传引导,力争让农村村民在红白喜事时,自觉不燃放或者少燃放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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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018]3D0724021 |
当阳市庙前镇有一个磷肥厂,产生废气及废水,对农田造成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
当阳市 |
气 水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磷肥厂,实为当阳市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当阳市庙前镇烟集街76号,年产6万吨过磷酸钙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和验收。 1.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一是该公司废气处理原采用两塔一洗工艺,后为进一步做到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016年7月将处理工艺改为两塔两洗,使用氢氧化钠(粉剂)作为脱硫剂。洗涤废气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二是废水全循环利用不外排。该公司建有一座8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1座约200立方米的工艺洗涤水收集池,初期雨水和工艺洗涤水收集后回用于磨浆工段不外排,同时部分废水用于废气处理循环用水的补充水,配套建设了3座70立方米的废水循环池。 |
部分属实 |
1.当阳市环保局已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案件现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2.当阳市政府要求庙前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督促企业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立行立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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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018]3D0724022 |
兴山县水月寺镇金悦石材有限公司,洗石材的废水外排至龙头坪村里的小河沟,小河沟的水最终流入峡口(长江上游)。碎石时粉尘、噪音都很大。 |
兴山县 |
气 水 |
关于“洗石材的废水外排至龙头坪村里的小河沟,小河沟的水最终流入峡口(长江上游)。碎石时粉尘、噪音都很大”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湖北金悦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兴山县水月寺镇龙头坪村,履行了环保手续,其它证照齐全,目前处于停产状态。该项目于2018年3月投入试运营,生产废水循环使用,无外排。由于该项目还处于试生产期,厂区周边基础设施尚未建设到位,该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在沉淀池外边沟用装载机清理水沟施工过程中导致下游河水浑浊,引起村民向水月寺镇人民政府投诉,水月寺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17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立即改正通知书,目前该厂处于停产整改状态。项目配套建设有850 m3的沉淀池,并配有清淤水泵,现场未发现沉淀池外排废水。 厂区生产设施二级破碎机距最近居民点直线距离约为300米。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除尘及扬尘管控措施,建设有除尘器及雾炮机,但其生产噪声和无组织粉尘对附近居住的村民仍有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1.兴山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厂停产进行整改,完善环保设施及建设。整改完成并经县环保局及水月寺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后,方可恢复试生产。县环保局将对湖北金悦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2.要求该企业加强厂区环境管理,成立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人加强现场管理,严禁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进行责任追责。湖北金悦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对现场主要负责人蒋某给予3000元罚款,对其它具体管理人员给予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罚款。水月寺镇人民政府对湖北金悦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田某、蒋某进行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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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018]3D0724023 |
反映违规搭建 |
伍家区 |
其他 |
经核实为违章搭建。 |
属实 |
已转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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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2018]3D0724024 |
夷陵区鸦鹊岭镇海云店水库海云村6组峰芝禽业有限公司,政府强制性施压,逼迫威胁公司搬迁,今天下午还断水断电,公司在予以配合,他们让搬迁的理由是水库边不能进行养殖,但是公司认为他们厂在水库上面,没有在水库边上,政府没有进行协商处理而直接进行逼迫威胁,公司希望给予充足的时间和一定经济补偿 |
夷陵区 |
水 |
峰芝禽业有限公司系鸦鹊岭镇海云水库(小Ⅰ型水库)大坝左侧山坡上的一家规模养鸡场,法人代表尹某,年均养殖鸡禽3万羽。鸡粪通过鸡粪池漫出,经水库左岸边坡山体间接流入水库,造成水体污染,污染周边环境。 该养鸡场位于海云店水库大坝左侧山坡上,鸡粪通过山坡排放到水库,污染水体。前期鸦鹊岭镇对该养鸡场督查达70余次。考虑到鸡场损失,多次协商,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清栏,但该养鸡场拒不整改。 7月24日下午,鸦鹊岭镇政府组织环保中队、畜牧中心、供水、供电等单位,联合执法,依法断水断电,促使企业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综上情况,信访人反映的断水断电属实,逼迫威胁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目前养鸡场鸡禽(12400只)已全部转运,正积极开展污染治理。下一步夷陵区政府将督促环保、水利等部门加强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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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018]3D0724025 |
猇亭区兴发集团,一般早上7、8点、晚上12点以后进行经常性排放刺激性气味气体,严重时会出现恶臭味,周边居民不敢开窗,督察组进驻后稍有好转,平时情况较严重。 |
猇亭区 |
气 |
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以下简称兴发园区)位于宜昌开发区猇亭园区,占地面积4000亩,园内现有生产型化工企业多、布局比较密集,呈现设备多、生产线长、工艺复杂、化工物料产品贮存量大等特点,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源多,开停机时段和事故状态及管理不善情况下,容易出现异味扰民情况。另318国道从园区中间穿插而过车流人流量较大,周边位于兴发园区下风向方向存在居民区、办公区以及中心城区,尤其在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下,易造成多人次异味扰民投诉。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
属实 |
猇亭区是化工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先后印发了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生态环保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猇亭区整治化工园区无组织排放废气“清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猇亭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方案的通知》,印发《猇亭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 针对兴发园区异味扰民问题,区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兴发园区企业负责人,要求兴发园区务必高度重视异味扰民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确实解决问题,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和分工,明确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完成整改。积极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2018年7月24日,区环保局委托武汉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宜昌汇富硅材料有限公司、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开展废气检测报告显示: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部分点位有组织排放甲醇超标,已按程序依法查处。 下一步,猇亭区政府将督促兴发园区进一步加强无组织废气治理力度,在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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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2018]3D0724026 |
西陵区刘家大院平湖大酒店,锅炉烟囱冒黑烟,疑似烧煤,主要是早中晚做饭时间段较为明显。 |
西陵区 |
气 |
平湖大酒店的两台锅炉是2012年新购置,一台是天然气锅炉,日常使用,另一台是气油两用备用锅炉。 7月25日上午,西陵区组织区环保局、夜明珠街办、葛洲坝宜昌基地管理局,对西陵区刘家大堰平湖大酒店锅炉信访投诉问题到现场核查。 经现场查勘,平湖大酒店锅炉日常使用的锅炉是使用燃烧天然气锅炉,天然气锅炉运行中是不冒黑烟的。另一台是气油两用备用锅炉,只有在停气的情况下才使用。平湖锅炉主要是给客人烧热水使用,不在早、中、晚做饭使用,没有烧煤现象。该酒店夏天使用太阳能系统,锅炉使用的非常少,目前气油两用锅炉已经停用了半年多,在锅炉出口处的黑烟垢是前几年来形成的。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7月25日当天平湖大酒店的锅炉烟囱出口处的黑烟垢已经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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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2018]3D0724027 |
1、伍家岗区东山大道160号到162号之间,印刷企业租用教育局宿舍负一楼用于养鸡,影响市容市貌,投诉三年未能解决。 2、伍家岗区东山大道东方女子妇科医院后人行道种菜 |
伍家区 |
其他 |
印刷企业租用教育局宿舍负一楼进行养鸡,情况属实,要求大公桥街道办事处和卫计局对其现场处理。 伍家岗东山大道东方女子妇科医院后人行到有一块菜地,是该单位一退休职工所种,面积约5平方米,处于东方女子医院停车场内部废气花坛,并非信访案件所说的人行道种菜。 |
属实 |
印刷企业租用教育局宿舍负一楼进行养鸡,养鸡人已经在7月26日11时对所有的活鸡进行宰杀,将养鸡场地进行了清理。 目前菜地已拆除,同时,对东方女子医院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其加强日常管理,做好东方女子医院周边环境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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