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聚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核情况公示

日期:2018-07-31 17:47来源:市水土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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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聚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建成完工,2017年8月7日取得湖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18年8月7日终止。现续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18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宜昌聚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申请换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材料,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复核,因该公司属于宜昌市134家搬迁升级改造企业,原则同意在现经营地址暂时(延续)核发一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的有关情况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市环保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18年7月31日-2018年8月4日

  公示期举报电话:0717-6866801

  通信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市环保局水土中心 杜飞锦

  邮政编码:443000

  

 

  企业名称

  

 

  宜昌聚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胡朝晖

  

 

  企业地址

  

 

  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化工园沿江路中段

  

 

  拟批准危险废物

  

  经营方式

  

 

  收集、贮存、利用

  

 

  拟核准经营类别

  

 

  HW34(264-013-34、314-001-34(含重金属废酸液除外)、900-300-34(含重金属废酸液除外)、900-302-34、261-057-34(仅限硫酸、盐酸废液)、261-058-34(仅限副产品废盐酸)、397-005-34(使用盐酸、硫酸产生的废酸)、900-304-34(仅使用盐酸、硫酸进行铁质处理产生的废酸液)、900-307-34(仅使用盐酸、硫酸进行铁质处理产生的废酸液)、900-349-34(使用盐酸、硫酸进行铁质处理产生的废酸液))

  

 

  拟核准经营规模

  

 

  16350吨/年

  

 

  拟核准有效期

  

 

  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一年)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