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环保局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71-1)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17-12-14 17:35来源:污染防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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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宜昌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序号71-1)

  着力加强长江干流,以及主要支流、重要湖泊的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总磷污染治理。

  二、整改目标

  加强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执法,促进黄柏河、沮漳河等重要干流宜昌段水质不断改善。

  三、整改措施

  2017年8月底前,会同环保部规划院完成《宜昌市地表水总磷研究报告》。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已配合环保部规划院完成了《宜昌市地表水总磷研究报告》的编制。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充分利用《宜昌市地表水总磷研究报告》成果,为强化全市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提供建议。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0日,共7天)向市环保局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卢彩容 电话:0717-6466056

  承 办 人:胡文渊 电话:0717-6458187

  局整改办:刘文勇 电话:0717-6786369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