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环保局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50-3)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宜昌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序号50-3)
全省沿江8市(州)87个工业园区,近50%未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且布局在长江两岸的大量重化工企业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企业偷排、超标排污等问题严重。
二、整改目标
2017年底前,推进全市16个工业园区全部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整治重化工企业,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自律、全面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推广实施区域内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我市3个项目纳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库,湖北金民科技已完成脱墨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长阳蒙特猛业有限责任公司与长阳铠榕电解锰有限公司的两个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年限为2017年至2020年,目前正在有序推进。
2. 推进园区重点企业实施清洁化生产,建设循环园区。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6家“水十条”涉及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枝江经济开发区姚家港化工园成功纳入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范畴,成为湖北省今年唯一获得国家支持的园区,争取中央预算内无偿补助资金7000万元。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持续推进辖区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会同市经信委督促长阳蒙特猛业有限责任公司与长阳铠榕电解锰有限公司的两个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对照《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的重点行业完成清洁化技术改造工作要求,自查自纠,全面总结,确保我市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水平切实提高,实现工业园区绿色循环发展。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0日,共7天)向市环保局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卢彩容 电话:0717-6466056
承 办 人:胡文渊 电话:0717-6458187
局 整 改办:刘文勇 电话:0717-6786369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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